5170-云何為『菩薩法施時得三十二事』
眾所周知:『菩薩』者,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又曰菩提索埵,摩訶菩提質帝薩埵。舊譯為大道心眾生,道眾生等,新譯曰大覺有情,覺有情等。謂是求道之大心人,故曰道心眾生,求道求大覺之人,故曰道眾生,大覺有情。又薩埵者勇猛之義,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又譯作開士,始士,高士,大士等。義譯也。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如同《注維摩》曰:「肇曰:菩提佛道名也。薩埵秦言大心眾生,有大心入佛道,名菩提薩埵。」《大乘義章》曰:「菩薩胡語,此方翻譯為道眾生。具修自利利他之道,名道眾生。」至於云何為『菩薩法施時得三十二事』?依《佛說伅真陀羅所問如來三昧經》開示:菩薩法施時,得三十二事。何謂三十二事?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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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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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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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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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怒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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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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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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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諸天所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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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作而分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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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諸天及人不以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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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生便知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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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生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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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逮得三十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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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知諸因緣以禪自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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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冥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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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心不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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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二十九至三十二四法諸本皆闕。
由此觀之,如是『三十二者』,即所謂菩薩法施時得三十二事,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何以故?蓋『法施』者,謂從諸佛及善知識,或從經卷,聞說世間(即五戒、十善,及治世之法)、出世間(即三乘所修四諦、六度等法)善法,以清淨心,為人演說也。金光明最勝王經云:法施兼利自他,能令眾生,出於三界,斷諸煩惱,成就慧身,譬如日光遍照大千世界。
總而言之,『菩薩』者,佛教指上求佛法,下化眾生的聖者。在三乘中,菩薩高於羅漢而次於佛。菩薩標榜大慈大悲,普渡眾生,是大乘精神的象徵。北周‧庾信《五張寺經藏碑》云︰「如來說法,萬萬恒沙;菩薩轉輪,生生世界。」菩薩,乃是梵語菩提薩(Bodhisattva)的省音,意譯為「覺有情」、「道眾生」等。我國民間熟悉的菩薩有觀世音、大勢至、文殊、普賢、彌勒、地藏等。菩薩普渡眾生,往往變現各種「化身」,如觀世音菩薩就有「三十三身」。如同《法華經‧五百弟子品》謂︰「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聲聞,即羅漢。唐‧白居易《送守實上人遊江南》詩云︰「無妨菩薩是船師。」船師,是「凡夫」身。此外,「薩(Sattva)除譯為「有情」、「眾生」外,亦譯作「勇猛」。因此,「菩薩」亦可釋謂勇猛求取佛道的聖者。願與諸仁者共勉之!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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