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08 08:34:19Ez法科有聲書

"不履行債務" & 債務不履行


"不履行債務" & "債務不履行"

民法 250條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不履行債務" & "債務不履行"

這兩個有什麼不同呢?

想像下列情況

債務人有履行只是先還一半?

債務人有履行只是比較晚?

如果法律上訂定 "不履行債務" 要支付違約金

債務人說 ...我有履行阿,只是沒有完全符合預期而已.


所以民法上,定義為

"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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