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0 01:17:08犬儒汪汪

教育評論-U-bike不必設停等區

台北市Ubike可以免費三十分鐘,聰明的消費者,就用續借的方式,得以連續免費使用,造成長時間佔用,周轉率偏低,讓想用者卻無車可借,因此管理者想出「停等區」設計,必須停等十到二十分才能續借,盼望能提高周轉率。

偏差的決策,只會導致錯誤連連,除非回頭,否則難以為繼。

Ubike免費政策是為了鼓勵大家多多使用,所以使用環保署的補助,讓台北市試辦,等於是用全國的錢,挹注在少數人身上,先前已經傳出,民眾使用踴躍,所以經費已經提早用完,官員們很高興,認為民眾多多使用,可以降低道路壅塞,所以決定繼續補助,但他們忘記了,華人是很會玩制度的一群。

所以政策方向錯了,既然經費用完,顯示民眾已能接納此項新措施,那就不用再花錢補助,這些錢應該放在其他縣市,而不是讓資源豐沛的台北市一再接受補助,甚至提出「停等區」新方案,因為新方案只會花更多錢做配套,硬體、軟體都要錢,所以環保署的經費又被這個「新方案」刮去不少。

一開始的方向就錯了,既然要鼓勵,那就限制一卡一天三十分鐘,經費花完,這項宣導馬上結束,經費不會多花,人也不會鑽漏洞,但是這些官員永遠想不到,只會開會、內部討論、專家表示,官員自己完全沒事。

先前交通部發放新車牌,竟然發生「號碼重號」、「車牌掉漆」的烏龍,主事者還覺得沒什麼,是民眾大驚小怪,而事後部長道歉,相關人員負責,但不久後,又傳出該項負責人又內部升官,出紕漏好像只要道歉了事,事後又是好官我自為之。

官員的感受應該再加強,當首善之區能夠以便捷交通自豪時,南部很多偏遠地區公車一一停開,老人家看病如果沒有家人接送,那就得轉車再轉車才能得到醫療服務。而換新車牌是全國大事,牽一髮而動全身,若是日後監察院有勇氣彈劾,以後官員出錯,必須負擔賠償所有費用時,相信主事者更謹慎小心。

10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