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4 00:28:18犬儒汪汪

談教育部規定學生學騎腳踏車

當中華民國的學生真是件苦差事,因為大人永遠看他不爽,有做不完的功課、補不完的才藝班就算了,連教育部也喜歡湊熱鬧,常常要求這,要求那,讓我們的學生像個陀螺轉個不停。這回教育部又來了,要求把騎腳踏車納入中小學課程,小學畢業前要學會騎腳踏車。

這種隨興式的政策真的很要不得,沒師資、沒經費、沒配套,快開學了才講,來不及編入教材,連自行車騎乘教材、教法手冊都還要委託高中體育總會編制(有沒有注意到,連教材都沒編好就急著公布),這種想到什麼就做什麼就是「教改毒瘤」!

這不是第一次了,三年前,教育部鑑於暑假學童溺水增加,因此公布國小、國中學生畢業前要能夠游15、25公尺,這也是隨興所致的施政,所謂「善泅者溺於水」,會游泳的人反而膽子大,敢到危險的地方游泳,因而溺水,反觀不會游泳的人,不敢下水,反而沒事,所以學校應該要教「安全觀念」而非「游泳技巧」,可是教育部從台北看天下,政策跟現實脫節,台北市學校擁有游泳池的比率是全國第一,可是其他縣市就不這麼樂觀,像台中市一百多間中小學,只有三間學校有游泳池,而且還不對外開放,對於弱勢家長來說,學游泳真是一件勞民傷財的苦差事,教育部知道嗎?

有大頭說:「台灣四面環海,所以學生應該學會游泳。」好事者說:「我出國是坐飛機,又不是游泳出國,為什麼要逼學生學游泳?」教育經費不患寡而患不均,先滿足學生生理、安全的需求,再多讓學生學習一技之長,如果學生都吃不飽了,哪還有體力運動?學校蓋一座標準游泳池的費用是以千萬計,每年還要花百萬維護,這些錢拿來補貼低收入戶學生的營養午餐可以吃好多年呢!運動又不是只有游泳、騎車,還有不太花錢的慢跑呀!為何教育部要越俎代庖,規定學生的運動項目呢?

騎腳踏車對孩子是個新鮮的挑戰,大家都是這麼跌跌撞撞學會的,但是如果教育部規定要學,那麼「興趣」就變成「工作」,做喜歡的事是興趣,被要求做的事是工作,想要幫助學生的美意一定會大打折扣。希望教育部審慎考慮,錢要用在刀口上,每次看到中小學的代表隊因為經費短缺無法出國時,我們都覺得教育部離學生好遠好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