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03 02:09:23馬德里人

【西班牙社會】西國民法將修法准許同性戀者結婚領養兒女

西將修法准許同性戀者結婚領養兒女
中央社2004.10.01

(中央社記者張淡浪馬德里一日專電)西班牙政府在今天的部長會議中,通過一項修正民法草案,內容包含允許同性戀者結婚,並可領養兒女。總理薩巴德洛表示,同性戀者將不再是次等公民,全民都有責任消除他們一向所遭受的歧視。

薩巴德洛還說,政府要讓大家所認識的「這些」朋友、親戚或同事,享有完全的權利,包括能夠建立一個家庭。

西班牙第一副總理費南德茲在部長會議後的記者會中指出,在西班牙,早已有上千的兒童與同性的父母一起居住。並且,至少五十份以上的研究報告顯示,生長在同性父母家中的兒童與普通兒童毫無差異;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同性父母教養孩子比一般異性父母差。

費南德茲還表示,改革民法即是要讓同性戀者得以享有與一般傳統夫妻相同的權利,諸如領取矜寡津貼、繼承遺產、申請貸款、授權醫生為配偶動手術、以及申請領養兒女。至於天主教會反對上述立法的問題,薩巴德洛表示,他尊重各人的宗教信仰,但是西班牙是個民主國家,主權在國會,由國會立法來規範社會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