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16 00:33:59柚子

飄零與寂寞



 
 


  經濟拮据的時候買書是種酷刑。挑挑揀揀之後,仍必須再割捨某幾本,那會產生很強烈的無力感。


  不過也有那種打死也要買的書,比方說《沈從文家書》。


  我喜歡沈從文的作品。以前沒那麼明顯,畢竟在過去,尤其是在學校那段日子,同時接觸到太多大師作品,完全處在眼花撩亂的狀態。是到後來才慢慢真正發覺,就像沈從文的夫人張兆和說的:「愈覺斯人可貴。」


  最初讀到的沈從文的作品是《邊城》,而由此開始對他好奇。我喜歡那樣的風格,可是是在那時,那個激動而狂熱的時代,他竟然會始終維持著那樣的天真素樸。而愈來愈喜歡沈從文,是因為出了社會之後,深知想在現實生活中維持那樣的天真素樸有多困難。何況,在《家書》中,有不少日子他們還必須東挪西借的;更何況,沈從文中年之後所處的環境,基本上是寫作的地獄。


  但真正驅使我非買下《沈從文家書》不可的理由,則是書中第一張照片及其下的文字。是兩個人的合照,一個溫文儒雅,另一個則神采飛揚,不相似的兩人,但無論什麼時候,怎麼看都讓人覺得是極漂亮而搶眼的一對。然後再加上照片底下那一段文字:「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單這一頁,就是絕對而無庸置疑的理由了。

  而如果說買下是跡近衝動的緣故,那後來會反覆閱讀,那就是因為百感交集了。百感交集,若是真要說的話,可以寫出三種感覺:有趣、感動還有難過。


  覺得有趣,是讀到密斯張在沈從文開始追求她時頗感苦惱,甚至跑去找胡適尋求拒絕的方法,但是另一方面,卻仍在日記中大段大段甚至整篇抄錄沈從文的來信。至於沈從文,從他的書信中,包括胡適介入的部分,基本上顯示了,好吧,我也承認,男生,不管是怎樣的人,甚至是沈從文、胡適這樣的人,對於女生心思的理解能力,差不多還在草履蟲階段。對男生而言,女生的心思是另一個世界的東西,那是從不知道哪個星球冒出來的東西。男生女生兩種世界間隔的距離,嗯,看樣子大概就是所謂恆河沙國土吧。

  然後感動的地方,是婚後那麼長的日子,兩人的書信往返,只要抽離掉生活瑣事,竟宛然仍是一篇篇情書。甚至,或許就是因為加入了那麼多的瑣事,兩人的情意更加動人。這兩個人談戀愛談到婚後繼續著。


  而難過的,卻是書末張兆和的後記。我抄下來。


   「六十多年過去了,面對書桌上這幾組文字,校閱後,我不知道是在夢中還是在翻閱別人的故事。經歷過荒誕離奇,但又極為平常,是我們這一代知識份子多多少少必須經歷的生活。有微笑,有痛楚;有恬適,有憤慨;有歡樂,也有撕心裂肺的難言之苦。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後來逐漸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是在整理編選他遺稿的現在。過去不知道的,現在知道了;過去不明白的,現在明白了。他不是完人,卻是個稀有的善良的人。對人無機心,愛祖國,愛人民,助人為樂,為而不有,質實素樸,對萬匯百物充滿感情。

   照我想,作為作家,只要有一本傳世之作,就不枉此生了。他的佳作不止一本。越是從爛紙堆裡翻到他越多的遺作,哪怕是零散的,有頭無尾的,有尾無頭的,就越覺斯人可貴。太晚了!為什麼在他有生之年,不能發掘他,理解他,從各方面去幫助他,反而有那麼多的矛盾得不到解決!悔之晚矣。

   謹以此書奉獻給熱愛他的讀者,並表明我的一點點心跡。

                  張兆和

                   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三日晨」

  所以,就是這樣。看完了這本書,看到了這篇後記,再回頭重新看完整本書,會令人難過得無以自拔。別人說的也就算了,是他的夫人寫下這篇話來的。說什麼呢?時代嗎?環境嗎?有人把沈從文跟川端康成相提並論,但是那又如何呢?我也喜歡川端康成,只是川端取得舉世的認同之後自殺身亡,而沈從文的文章卻必須藉由倖存及「發還」,然後由後人來定論。


  有些書我極為喜歡,有時卻不忍卒睹,因為會牽動太多思緒。像是《沈從文家書》。我還在找尋閱讀這本書的正確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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