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9 08:07:23Liu 靜娟
《台語日常》按呢閃法律
阿雅是雜誌社的編輯,伊講最近予新來的主管修理甲真忝(thiam2,慘重),明明是伊家己下無妥當的標題,講前後矛盾的指示,嘛有法度牽拖別人。「氣起來,寫一篇文章來罵伊。攑筆尾的人,至少有這个本事。」
我講,「你的文章,媒體是會刋啦;毋過,你敢毋驚到時伊告你誹謗,妨害名譽?」
「我莫寫太清楚,伊就對我無辦法啊。」
「寫無清楚,啥人知影你是咧寫伊?按呢彼篇文章就失去你本來欲愛的效果啦。」
伊講,「按呢講也對。我猶是共寫予清楚,予伊對號入座,我的同事嘛會歡喜我替逐家出氣。毋過,我會佇文章後面附一个聲明,來閃法律。」
啥聲明?伊講,「本文純然是虛構,和○○○無關係。」
○○○就是彼位主管的名。
愛講笑,按呢寫就會使閃法律?阮兩人攏大聲笑出來。
原載2017.5.29《中華日報》副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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