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18 10:21:16Liu 靜娟
網路上的交會
媽媽害怕年輕人。聽到我說起千禧年與明日報<個人新聞台>作者互動的情形,兒子笑著如此評論。
話說2000年,我被報社派去「指導」後輩編副刊。離開副刊編務已四年,實在不大樂意;不過在老闆「母雞帶小雞」的大方針下,只好重回已做了二三十年、對我來說沒有新意又自知不可能為版面開創什麼新氣象的工作。
還好,很快我發現還是有些新意。這一年,報社出電子報,海內外讀者、作者可以透過網路看到各版副刊上的文章,並給我們溫馨的回應;很多作者利用email傳稿到報社(有些熟識的作者直接傳到我的信箱),只要下載、轉碼,就可以使用,不必每篇仰賴電腦小姐打字,縮減了作業流程,連校對也輕鬆多了。特別是如果碰到要臨時換稿,真是易如反掌;「工作鏈」上的同事們都能配合。就是因為這種方便,資源非常缺乏、無法「養兵千日」的我們才可能在高行健得諾貝爾文學獎時也有即時的、應景應急的文章,和照片。
更有「新意」的一點是,因為編副刊,我認真去看<個人新聞台>上的文章。
會「闖入」新聞台,是由於兒子出國讀書,開了一個可以給他的朋友和家人共同了解他留學情況的台。每天我去看看他有沒有「貼」上新的文章,也去讀「留言版」,看他的識與不識的讀者如何反應--很多留言只是朋友間的問候、閒聊。感謝科技,兒子不必花時間給每個人寫信,不必打國際電話,海內外的我們就統統知道他如何過日子,見到了什麼朋友,或聽了什麼世界級人物的演講。有些短文很有趣,問他可不可以讓我拿來登在副刊上?他說不可以,因為是隨興寫,純是給自己人看的;發表在報上,以後寫起來心裡會有負擔。不過沒關係,e世代年輕人熱愛在網路抒發個人心情,或生活報告,互相切磋取暖,新聞台那時都已超過一萬台了。我連線去造訪很多其他人的台,發現多的是更適合發表的好文章--奇怪他們為什麼不去投稿報紙?當然,平面媒体有限,上報的機會不多。而我既然喜歡那些文章,又是「前輩」,豈不應本於發掘新人的心意,像個星探那般在這個園地上尋覓新寫手?主動出擊可比等人家投稿來更有「創意」呢。
收到我徵求刊登作品的e-mail,作者的回信都很快,可見他(她)意外的歡喜。登了三四篇後,有人注意到了,說這幾個新面孔寫的東西不錯。有識貨的「慧眼」相看,有一天走向報社的途中,欣賞著路邊高大的洋紫荊樹和開向天空的花時,我靈光一閃,想到何不找一些新聞台的文章來做兩天專輯,就簡單明白叫「網路小品」;讓很多沒有接觸網路的人也可以讀到它們。
於是不只下班時間,在辦公室我也常撥出時間去看新聞台整點推出的文章。網上有人做篩選工作,我可以先由「推薦閱讀」的文章點閱。日子久了,知道哪些台的作者有一定的水準,要找到可用的文章不難。收到我電子信的作者都欣然同意,意外的是有一位作者打電話告訴我,我不能用網路上的文章;它們既已在網路上發表了,我拿來在自己的副刊上刊登,無疑是用「二手貨」;報紙是給稿費的,作者也不應把網路上發表過的拿來投稿;某人在報紙有個專欄,但才登一篇就被「檢舉」是在網路上出現過的,專欄便被取消了。….
聽她那麼誠懇地說明,我一時也猶豫了。考慮兩天後,至少出於不要讓人覺得我們用「二手貨」的心理,只好向那些原先答應了我的作者說明理由,並道歉。其中一位後來在他的新聞台中貼了一篇文章,說他歡歡喜喜地「逢人就說」他的文章要上報了,還回去給他那對文章登在報紙上毫無概念的老母親說明;誰知後來卻收到電子郵件說不能用了!
讀到這樣的文章,我更加抱歉。雖然電子信裡我誠懇地希望他們以後把新作貼到新聞台前先寄給我,卻一篇也沒收到。因為不耐等待甚至可能被退稿?在網路上即時「登出」是很過癮的寫作動機。
數月前,兒子回國,談到明日報的關閉和原先附屬於它、如今獨立存在的眾多<個人新聞台>時,已在千禧年年底離開職場的我跟他說起那次烏龍事件,他大大不以為然,說網路新聞台是虛擬的刊物,面對的只是小眾;上面的文字與私人信函差不多,當然可以拿到大眾媒体上發表;不願刊登已在那兒發表的作品的強勢媒体只是出於壟斷市場云云。
他在台灣學的是相關科系,口氣又那般篤定,很有些說服力。不過我還是存疑,「就算你說的有理,當時灌輸我不能用網路文章這觀念的是年輕人,我這個對網路所知有限的舊人類當然要敬謹接受人家的觀點。」在科技面前,我只好臣服於年輕人啊。兒子於是笑我「害怕」年輕人,我說我「害怕」或者說服膺的是科技新知。
其實與兒子談這件事之前,我也思考過網路與報紙的關係。在我也開了一個個人新聞台、「近距離」地參與後,根據「留言版」,發現會光顧固定台的幾乎是固定那少數人。而即使文章得到推薦,被點閱的機率較多,從「人氣指數」增加的數字看來,造訪的讀者也不過十位數甚至個位數;與在報上被閱讀的機率不能相提並論--熱門的網路長篇連載小說只是偶然的特例。我想我當時是被破萬的新聞台數目所誤導,以為眾多台長就是基本閱讀人口,會到處瀏覽。幾個人會有那麼多時間呢?
那麼,當時我取消了製作「網路小品」專輯似乎反應過度了?
但是,我也注意到有些文章在報上發表了,作者才會把它「貼」進他的台,並註明在報上發表的日期。是出於對付稿費的媒体的尊重(或「倫理」)?如果是編者自己不在乎用所謂的「二手貨」,當然就沒有關係了。
後來我特別留意那幾名被我黃牛了的作者,發現他們如今有人出了個人的書或多人合集,有了不錯的成績。可見會寫的人總會被慧眼發現。而那位嚴謹地告訴我不應刊登網路文章的作者,則早已是出過書的作家,只是我當時孤陃寡聞,才會把她當新寫手。
2002/2/20中華副刊
話說2000年,我被報社派去「指導」後輩編副刊。離開副刊編務已四年,實在不大樂意;不過在老闆「母雞帶小雞」的大方針下,只好重回已做了二三十年、對我來說沒有新意又自知不可能為版面開創什麼新氣象的工作。
還好,很快我發現還是有些新意。這一年,報社出電子報,海內外讀者、作者可以透過網路看到各版副刊上的文章,並給我們溫馨的回應;很多作者利用email傳稿到報社(有些熟識的作者直接傳到我的信箱),只要下載、轉碼,就可以使用,不必每篇仰賴電腦小姐打字,縮減了作業流程,連校對也輕鬆多了。特別是如果碰到要臨時換稿,真是易如反掌;「工作鏈」上的同事們都能配合。就是因為這種方便,資源非常缺乏、無法「養兵千日」的我們才可能在高行健得諾貝爾文學獎時也有即時的、應景應急的文章,和照片。
更有「新意」的一點是,因為編副刊,我認真去看<個人新聞台>上的文章。
會「闖入」新聞台,是由於兒子出國讀書,開了一個可以給他的朋友和家人共同了解他留學情況的台。每天我去看看他有沒有「貼」上新的文章,也去讀「留言版」,看他的識與不識的讀者如何反應--很多留言只是朋友間的問候、閒聊。感謝科技,兒子不必花時間給每個人寫信,不必打國際電話,海內外的我們就統統知道他如何過日子,見到了什麼朋友,或聽了什麼世界級人物的演講。有些短文很有趣,問他可不可以讓我拿來登在副刊上?他說不可以,因為是隨興寫,純是給自己人看的;發表在報上,以後寫起來心裡會有負擔。不過沒關係,e世代年輕人熱愛在網路抒發個人心情,或生活報告,互相切磋取暖,新聞台那時都已超過一萬台了。我連線去造訪很多其他人的台,發現多的是更適合發表的好文章--奇怪他們為什麼不去投稿報紙?當然,平面媒体有限,上報的機會不多。而我既然喜歡那些文章,又是「前輩」,豈不應本於發掘新人的心意,像個星探那般在這個園地上尋覓新寫手?主動出擊可比等人家投稿來更有「創意」呢。
收到我徵求刊登作品的e-mail,作者的回信都很快,可見他(她)意外的歡喜。登了三四篇後,有人注意到了,說這幾個新面孔寫的東西不錯。有識貨的「慧眼」相看,有一天走向報社的途中,欣賞著路邊高大的洋紫荊樹和開向天空的花時,我靈光一閃,想到何不找一些新聞台的文章來做兩天專輯,就簡單明白叫「網路小品」;讓很多沒有接觸網路的人也可以讀到它們。
於是不只下班時間,在辦公室我也常撥出時間去看新聞台整點推出的文章。網上有人做篩選工作,我可以先由「推薦閱讀」的文章點閱。日子久了,知道哪些台的作者有一定的水準,要找到可用的文章不難。收到我電子信的作者都欣然同意,意外的是有一位作者打電話告訴我,我不能用網路上的文章;它們既已在網路上發表了,我拿來在自己的副刊上刊登,無疑是用「二手貨」;報紙是給稿費的,作者也不應把網路上發表過的拿來投稿;某人在報紙有個專欄,但才登一篇就被「檢舉」是在網路上出現過的,專欄便被取消了。….
聽她那麼誠懇地說明,我一時也猶豫了。考慮兩天後,至少出於不要讓人覺得我們用「二手貨」的心理,只好向那些原先答應了我的作者說明理由,並道歉。其中一位後來在他的新聞台中貼了一篇文章,說他歡歡喜喜地「逢人就說」他的文章要上報了,還回去給他那對文章登在報紙上毫無概念的老母親說明;誰知後來卻收到電子郵件說不能用了!
讀到這樣的文章,我更加抱歉。雖然電子信裡我誠懇地希望他們以後把新作貼到新聞台前先寄給我,卻一篇也沒收到。因為不耐等待甚至可能被退稿?在網路上即時「登出」是很過癮的寫作動機。
數月前,兒子回國,談到明日報的關閉和原先附屬於它、如今獨立存在的眾多<個人新聞台>時,已在千禧年年底離開職場的我跟他說起那次烏龍事件,他大大不以為然,說網路新聞台是虛擬的刊物,面對的只是小眾;上面的文字與私人信函差不多,當然可以拿到大眾媒体上發表;不願刊登已在那兒發表的作品的強勢媒体只是出於壟斷市場云云。
他在台灣學的是相關科系,口氣又那般篤定,很有些說服力。不過我還是存疑,「就算你說的有理,當時灌輸我不能用網路文章這觀念的是年輕人,我這個對網路所知有限的舊人類當然要敬謹接受人家的觀點。」在科技面前,我只好臣服於年輕人啊。兒子於是笑我「害怕」年輕人,我說我「害怕」或者說服膺的是科技新知。
其實與兒子談這件事之前,我也思考過網路與報紙的關係。在我也開了一個個人新聞台、「近距離」地參與後,根據「留言版」,發現會光顧固定台的幾乎是固定那少數人。而即使文章得到推薦,被點閱的機率較多,從「人氣指數」增加的數字看來,造訪的讀者也不過十位數甚至個位數;與在報上被閱讀的機率不能相提並論--熱門的網路長篇連載小說只是偶然的特例。我想我當時是被破萬的新聞台數目所誤導,以為眾多台長就是基本閱讀人口,會到處瀏覽。幾個人會有那麼多時間呢?
那麼,當時我取消了製作「網路小品」專輯似乎反應過度了?
但是,我也注意到有些文章在報上發表了,作者才會把它「貼」進他的台,並註明在報上發表的日期。是出於對付稿費的媒体的尊重(或「倫理」)?如果是編者自己不在乎用所謂的「二手貨」,當然就沒有關係了。
後來我特別留意那幾名被我黃牛了的作者,發現他們如今有人出了個人的書或多人合集,有了不錯的成績。可見會寫的人總會被慧眼發現。而那位嚴謹地告訴我不應刊登網路文章的作者,則早已是出過書的作家,只是我當時孤陃寡聞,才會把她當新寫手。
2002/2/20中華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