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寫文章
朋友說向某單位負責人爭取活動補助的信,她不用電腦打字,而是親自寫「手工信」。「手寫比較誠懇,顯得較用心。」
有手工麵包饅頭包子,有手工家具皮包飾品,手寫的信竟也得到「手工信」的封號?
手寫的確較有溫度,以前我就兩度聽到散文大家琦君說某人的信只尾巴的親筆簽名有感情。
可如今手寫信/文章少了,少到甚至有人帶稱許意味的說某作家「迄今徒手寫文章」。好像徒手打老虎。
寫字是很愉快的事,清晨五點起床,我最愛做的事是寫札記,想想昨日有什麼特別的見聞和思考,就記下來;通常只有一頁,幾十個字也好。我用「代針筆」寫,手感很好,字也較美。
去年我甚至常利用眼睛不適合盯著螢幕的清晨在筆記簿上寫幾段草稿,大白天才找時間在電腦上完成。難得有一回,我一口氣完成了三千字的初稿,然後花了
約三倍長的「口氣」打到電腦裡。
我用大易輸入法,打字速度還可以,以前和在國外的孩子MSN對談也無礙;可是寫文章比較挑字,有時一個字打不出來,就得一再試。其間也可能上網找資料、找書或調出自己的舊檔來參考、推敲,補足手寫草稿的缺漏,需要的時間自然拉長。
回想我的手工業時代,千把字的專欄,從寫稿,改稿,謄好,傳真出去,只是一個上午的事。
朋友說既然手寫還快些,何不回頭去爬格子?
我說回不去了。
就我所知,如今仍有作家不肯屈服,有人還比我年輕得多;他們或是找人打好字再寄出,或是夠大咖,傳手稿過去,刋物編輯自然樂於代勞。
我非大咖,而且已用了二十多年的電腦,除非視力無法應付,當然還是得隨著時代的潮流,(被推擁著)走下去。
說手寫比較快,其實也不盡公平。以前謄過後,如果拉出格子之外改動的「風箏」礙眼,就把那頁再謄一次,不必花太多時間。而如今,在電腦上修改容易,對自己的作品又永遠不滿意;便一再修修補補,或整段搬來移去,沒完沒了。
甚至寄出去了,還要追到編輯桌前,「拜託請用這個新版本。」
以前的作者沒有條件這麼討人厭,萬一人家已發排了,你「忽然想起」哪裡要改,要驚動的工作人員可不止一兩位。
2015四月號《幼獅文藝》
不知版主為何在清晨才寫札記,但至少有二好處:沈澱一夜去蕪存菁後才記錄,以及訓練記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