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6 19:13:21百合

求你動手晚一點

《男左女右》---(8)---20070304見報

題: 求你動手晚一點

為人師表卻以高跟鞋敲打學生的頭,僅是因為學生忘了帶英文書簿到校,導致3名10歲的小學生都“見血”。更甚的是,校方還教學生撒謊稱是自己跌倒撞傷的。看到報章的報導,不禁叫人嘆息,現代師長的涵養品德都去了哪兒呢?

幸好這僅是少數,仍有許多默默付出,勤力得叫學生感動、敬佩的好老師。

還記得兒子唸小四時,英文男老師背著學生,在黑板上抄寫,兒子周圍愛講話的同學吱吱喳喳個不停。老師突然一轉身,黑板擦就飛了過來,不偏不倚丟中兒子,馬上成了熊貓眼。黑板擦的鐵圈刮傷了右眼皮,僅差一兩分就傷到眼球。

我當時既心疼又氣憤。事情可大可小,思忖著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呢?

到教育局投訴嗎?老師的前途肯定蒙污。到學校去投訴嗎?又恐老師惱羞成怒,日後會報復,刁難兒子。

最後,我捎了封書信,讓兒子帶給班級任老師,請她代為處理。

我在信中告訴班級任老師,我們並不是愛找是非的家長,只是我兒僅右眼可視物,若就這樣被老師弄瞎了,誰來負起他的一生?希望老師在懲罰學生時,想好好再動手,避免誤傷無辜,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可就為時已晚。

男老師曉得其舉動很可能危及學生一生的嚴重性後果時,想必捏了一把冷汗。後來,老師鄭重地向兒子道了歉。這件事一直都沒驚動校方。我相信男老師會吸取“教訓”吧。

不久後,聽說這位英文老師獲調陞往另一間學校當主任去了。

我常常在自想,倘若老師碰到的是缺乏涵養的家長,那他教書半輩子,卻為了一時之氣,誤傷了學生,被告到教育局甚或告上法庭的話,那他的一世英名可就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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