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6 02:27:22強森醫師

向達倫大冒險

我是瑪麗,這是我最愛的一套書。
部份內容讓妳們呼一下。

【向達倫大冒險】

我叫向達倫,是半個吸血鬼。

  但我不是一生下來就是這樣的,我也曾經是個相當平凡的男孩,和父母、妹妹安妮生活在一起,每天快快樂樂去上學,而且有很多好朋友。

  恐怖小說和恐怖電影,向來是我最喜歡的東西。有一天,怪奇馬戲團來到我們鎮上,史提.李訥,我那個死黨他買到了門票,我才有機會一起去看。那場表演相當奇怪又不可思議,而且令人毛骨悚然,把我嚇得坐立難安,一顆心撲通撲通的跳,卻也讓我興奮得要命。

  等到表演結束後,更奇怪的事情發生了,史提.李訥說他好像見過其中一位表演者的臉……他曾在一本舊書中看過那個人的畫像,而且可以確定,那傢伙是個吸血鬼。

  我可是從來不想跟吸血鬼有任何瓜葛,但從以前開始我就很喜歡蜘蛛,甚至喜歡把牠們當成寵物來養,而鬼不理偏偏就飼養了一隻叫『八夫人』,會耍把戲的毒蜘蛛。於是我偷偷地把那隻毒蜘蛛偷走,後來,史提.李訥被八夫人咬了一口,住進醫院,眼看他瀕臨死亡,我只好去見鬼不理,拜託他救史提一命,鬼不理答應了,但有個條件,那就是:我得成為半個吸血鬼,當他的助手一同去旅行!

  最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好借由鬼不理的力量把自己弄成假死,讓家人把我埋葬了。等到沒有人出現的三更半夜,才讓鬼不理再把我挖出來,跟他一同去旅行。我的人類人活就這麼結束了,而成為吸血鬼的助手,開始在黑暗世界裡生存。

                *  *  *  *  *  *

  那是個乾爽又溫暖的夜晚,史丹利.柯林斯結束了童子軍的聚會,決定走路回家。這段路程不長,還不到一英里,雖然晚上很暗,但他卻很清楚該怎麼走回去,就像童子軍打平結一樣,這對他來說實在是太熟悉了。

  史丹利是童子軍專家,他很熱中於童子軍的一切,從小就加入童子軍行列,長大後還持續在接觸,他讓三個兒子都加入了初級童子軍,而現在他們都長大離家,去幫助當地的小孩。

  這條通往他家的道路,兩旁都種滿了樹木,黑漆漆的一片實在嚇人,讓人很不自在。但史丹利不覺得害怕,相反的,他很喜歡夜晚,喜愛聽著腳踩過草地和荊棘的聲音。

  沙!沙!沙!

  史丹利這時往上一瞧,看到一個巨大的紅色身影穿梭在樹枝間。那形體很像某種蝙蝠,但是移動得太快速了,讓他的眼睛根本跟不上。

然後那紅色東西停在他身上,史丹利張大了嘴準備尖叫,但是他還來不及喊出聲時,那怪物的手──應該是爪子?──竟伸向他的嘴巴!史丹利掙扎了一會兒,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他什麼也沒有看到,全身已經沒有知覺了。

   接著,有兩隻夜行生物溜了過來,爬上史丹利的身子,準備啃蝕他。

   『你看看,都一把年紀了,大男人一個,還跟人家穿童子軍制服!』鬼不理先生把那獵物翻過身來,他的鼻子在那兒哼哼唧唧的。

   鬼不理拍打著那個男人的肥腿,繼續哼呀哼的。『這個人的血真多。』他說。

   我看著鬼不理在那個人的腿上找到血管,用指甲一劃,劃出了一道小傷口。鮮血一滲出來,鬼不理就把嘴貼在傷口上,開始吸了起來,他有時稱血為『珍貴的紅色救命仙丹』,他認為不該浪費任何一滴血。

   鬼不理抬起頭,舔了舔嘴唇。

   『真是瓶好酒,』他打趣說道,然後從那身體旁邊往後滑開,說:『換你了。』

   我往前走了一步就停下來,搖搖頭。

   『我真的沒辦法。』我說。

   『喂,別傻了!』鬼不理咆哮著。『前兩次你都沒喝,這次該喝了。』

   『我不行!』我大喊,哭了起來。

   『你必須喝動物的血。』他說。

   『這不一樣,這是人類的血。』我說。

   『那又如何?』鬼不理激動的說。『你我又不是人類!聽好,達倫,從現在開始,人類也好、畜牲也好,你都得一視同仁。吸血鬼不能只靠動物的血過活,你不開始喝人血的話,你的身體會漸漸變得很虛弱,如果這樣繼續下去,最後你會死掉。』

   『我知道,』我痛苦的說:『你已經解釋過了,我知道喝人血對被害者造成的傷害不大,除非喝得太多。但是……』我最後沒把話說完,很鬱卒地聳著肩。

   鬼不理走回那男人的腳邊,清除他傷口周圍的血液,我們在說話時,血正不停的流出來,鬼不理接著讓嘴裡分泌的唾液滴在那傷口上,用手指塗抹幾下後,便坐回原位觀看著。

   轉眼間,傷口就癒合了,又過不到一分鐘,那男人的腿就完好如初,只剩下一個小疤,他醒來以後,一定不會注意到的。

   鬼不理目不轉睛地看著那道傷口,好確定它真的癒合了。他小心翼翼地照顧這個受害者,我從剛剛看到現在,感覺他似乎是個好人----除了他是個吸血鬼之外!

『好了,走吧,』鬼不理一邊說,一邊站起來,『長夜漫漫哪!為了你的身體著想,我們去抓隻兔子或狐狸。』

  『我不喝這個人的血,真的沒關係嗎?』我問。

  鬼不理搖搖頭。『總有一天你會喝的,』他說:『當你對血很飢渴時,你就不會管那麼多,會一直喝個不停。』

  『不會的』我看著鬼不理轉身走開的背影,在心裡默默說道。『我不喝血,不喝人類的血,我絕對不喝人類的血。絕對不喝!』

  我總是在剛過午後起床,在快天亮時,才和鬼不理一起入睡。鬼不理必須一直睡到入夜以後,而我因為體內只流著一半吸血鬼的血液,所以可以在白天自由地移動。

  就算是吸血鬼,也得吃普通的食物,光喝血是會餓死的,所以我吃了片塗著橘子醬的吐司當早餐,然後坐到旅館房間的電視機前。鬼不理不喜歡待在旅館,他經常睡在外面,待在老舊的穀倉、廢棄的大樓或教堂的地下室裡,我卻從來沒在那些地方睡過。我在外面睡了一個星期後,便直接對鬼不理說,我受夠了這種生活,他發了些牢騷,但最後還是對我讓步了。

  過去這兩個星期過得飛快,因為我拚命學習如何成為吸血鬼的助手,實在是忙死了,鬼不理不是什麼專業的老師,話向來也不說第二遍,所以我得注意聽,快速學習吸收。

  現在我很強壯,可以舉起驚人的重量,也能把大理石劈成碎片,如果和別人握手,還得小心別把人家的手指折斷。我可以整個晚上吊著單槓,也可以把鉛球丟得比任何大人還遠,有一次我量了那距離,然後比對書上紀錄的成績,發現自己竟然刷新世界紀錄!起先我感到很興奮,但後來才意識到不能對任何人說。不過,知道自己是世界冠軍,我還是很高興。

  我的指甲很粗厚,唯一可以把它變短的方式,就只有用牙齒咬,因為指甲刀或剪刀對我那又新又硬的指甲一點作用都沒有。這指甲很討厭,每次穿衣脫衣,它就會不斷的割破衣服,而當我把手插進口袋時,它又會把口袋劃出一個破洞。在墓地的那晚之後,鬼不理和我走了很長的一段路,一開始我騎在鬼不理背上,用吸血鬼最快的速度飛奔,快到連人類的眼睛都看不見。我們兩個像是一對超高速的幽靈搭檔,在地面上快速行走。這種行走方式在吸血鬼的世界裡,叫做吸血輕功,但是施展起來會消耗相當多的體力,於是過了二、三個晚上後,我們開始改搭火車或巴士。

我不知道鬼不理到底從哪裡弄錢來支付我們的交通、住宿和食物的費用,他沒有錢包,也沒有銀行的金融卡,但是每次要付錢時,他就會變出現金來。

  我也不知道毒牙何時會長出來,一直在等它出現,每晚都照鏡子檢查。就這樣一連照了三星期,最後,終於被鬼不理看到了。

  『你在做什麼?』他問。

  『找我的毒牙。』我告訴他。

  聽到我的回答後,鬼不理目不轉睛地看著我幾秒鐘,接著放聲大笑。『你這個笨蛋!我們不會長毒牙!』他大喊。

  『那……那怎麼咬人呢?』我很困惑地問。

  『我們不咬人,』鬼不理告訴我,但還在大笑,『只是用指甲割開皮膚,把血吸出來而已,要用到牙齒,也只有在緊急狀況出現的時候。』

  『所以我不會長出毒牙嗎?』我問。

  『不會,不過比起人類,你的牙齒堅硬多了,如果你願意,你可以把皮膚和骨頭咬斷,但是那樣的話,是不明智的行為。用牙齒攻擊獵物的吸血鬼,真的算是個笨蛋,這種笨蛋無法活得很長命,他們會被人追捕,被人抓到殺掉。』

  我聽到這答案,感到有點失望,因為我最喜歡看那些老舊的吸血鬼電影,特別是吸血鬼露出毒牙時,看起來真的很酷。

  但是我仔細想了一下,毒牙沒長出來還是比較好,我的指甲把衣服弄破,已經造成我的困擾,如果毒牙一顆接一顆長出來,會把臉頰刺穿,那就真的很嚴重了!

  其實大部分的吸血鬼古老傳說都是騙人的,我們的外形根本不會有什麼改變,也不會飛;十字架和聖水也傷害不了我們;洋蔥對我們來說,只是會讓我們有壞氣味的東西;我們的身影會反映在鏡子中,而且有影子。

  但是,有些傳說倒是真的,例如吸血鬼不能讓人拍照或是攝影。成了吸血鬼之後,身體的原子結構也會有點改變,意思是拍出來的影片是又暗又模糊的影像。我是半個吸血鬼,所以還可以拍照和攝影,但是不管光線多強,要拍出清楚的影像都不可能。

吸血鬼和老鼠、蝙蝠這些動物很投緣,書本和電影對吸血鬼的描述是虛構的,雖然我們不能變身成老鼠或蝙蝠,但是牠們很喜歡我們,這是不會錯的,牠們大概從血液的味道裡,知道我們和人類是不同的,像我們在睡覺時,牠們就經常依偎在身邊,或是來找尋食物的碎屑。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狗和貓就很討厭我們。

  吸血鬼被陽光照到會死掉,這是事實,但也不是像人想的那麼容易;如果吸血鬼身上穿很多件衣服,他就能在白天走路。不過,吸血鬼的皮膚一被陽光灼傷,很快就變成褐色,在短短不到十五分鐘之內,就會變成紅色了,所以在被陽光照射四、五個小時之後,吸血鬼絕對會死掉的。

  若在我們心臟打根樁,我們會死,這說法也是正確的,但是除了樁子之外,子彈、刀子或電也能殺死我們;吸血鬼也溺得死、壓得死,也會生病。雖然比起人類,我們生命力是強韌多了,但是不死之身這種說法,真是無稽之談。

  我需要學習的東西還很多,鬼不理說,只怕還得等上好長一段時間,等我把該學的都學會了,才能單獨行動。他說像我這種半個吸血鬼,根本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要是放出去,根本活不過兩、三個月,所以我必須緊跟在他身邊,即使我很不想這麼做。

  當我把塗滿果醬的吐司吃完後,我坐著咬指甲,也不知過了幾個小時。我沒有什麼特別想看的電視節目,而且沒有鬼不理的陪伴,我不敢一個人外出。我們在一個小鎮裡,我看到人類會很緊張,怕被他們識破我的來歷,知道我是吸血鬼後拿著樁子追捕我。

  天黑時,鬼不理起床了,他摸摸肚子,『我快餓死了,時候還有點早,不過我們還是出門吧!』他說:『我真該多喝點那個傻蛋童子軍的血。等一下應該會找到其他人的。』接著,他挑挑一邊的眉毛,看著我。『怎麼樣?這次我們一起喝吧。』

  『也許吧!』雖然我知道自己不會喝,還是這麼回答,我已經發誓過了,我絕不會這麼做。

  為了活命,我也許會喝些動物的血,但人血是絕對免談,不管鬼不理說什麼,或是肚子餓到發出咕嚕聲,我還是不會喝。雖然我是半個吸血鬼,但也是半個人類,儘管這樣,一想到要去襲擊那些活生生的人類,我還是覺得很恐怖和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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