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4 12:07:26han1103

淺談法律經濟學的趣味

我從大四時 就很迷法律經濟學
因為那時我覺得我懂經濟...如果又懂法律...那很酷耶!
直到寫論文時 有看了一些法經的書

我覺得法經真的很實用 有趣耶....
那我現在就來淺談法經的趣味嚕......
何謂法經呢? 顧名思義也就是法律學 加上 經濟學
一般兩者合併可說是”以法律規範經濟事務”或”以經濟方法分析法律”
這兩者其實是一樣的概念..........
法律在制定法條的時候.........它還必須衡量到經濟學所提的誘因行為
假設法律處罰開車撞人致死與撞重傷的民事責任賠償金是一樣的
那這樣..有些砂石車在撞到人之後
通常那人若沒ㄠ子的話.....會繼續把他撞到ㄠ子........因為既然賠償金是一樣的
我沒有餘力付養他後續的醫療費.......乾脆賠償他撞死費......
這就是法經所關注的概念........


經濟學如何分析法律? 法律如何以經濟學的理性與效率來規範呢?
法經的創始大師之一 最著名的是”寇斯”(Coase).....
也就是公共經濟學上的外部成本與外部效益的問題.....
而衍生出的寇斯定理與財產權的概念.....
舉個此定理的例子.......甲與乙是鄰居...
今天甲在住家處開了一家卡拉 OK的店 而乙的家仍然是住家.....
好了.........每天晚上卡他OK的歌聲.........吵到了乙.........使乙不得入睡.......
在白天甲放的音樂.......使乙免費欣賞到音樂.......對乙來說..........那是外部利益........乙可以聽到好多歌
在晚上甲放的音樂...........相對於早上是噪音.....使乙不得入睡.....對乙來說........這是外部成本

這是Coase的定理...就跑出來了......Cosae說..........解決的方式............
只要甲計算....認為他開的卡拉OK生意會帶來很大的價值.....這價值大於乙睡覺的價值
那這時甲就可以..以他卡拉OK所得到價值的一部份...賄賂乙...叫乙不要去控告他
然而這時乙....若有與甲談賄賂籌碼的能力.....
若今天乙開價20萬元....甲願意接受......
乙可以得到這筆錢......加裝隔音設備.....
但是若甲不願意接受開價20萬元......
甲最多只願意付10萬元........則雙方談不冗......
不是一拍兩散.....就是雙方會在”議價”
這”議價”的範圍.....介於10萬到20萬之間......
這就是Coase定理所強調的.....

要界定財產權...只要把無主物的東西
賦予財產的價值就會變成有主物的東西........這時就能解決了
Coase更提到....以這樣的方法分析.........
工業排放污水的案例........記不記得..以前新聞有在吵....
松山機場附近的居民抗議機場的噪音.........而要求賠償.......
最後..好像一直沒下文喔
這就是利用法經的概念導出的...........

嗯!應該還好玩的吧!
昨天在圖書館借到一本很新的書
”經濟學與法律的對話”
等我消化完
再繼續與你們分享法經的趣味!!!

金魚。 2007-04-23 11:34:19

妳懂很多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