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1 13:04:31脆肉鯇
Pleasing Others
“……It is easy to fall into a trap of trying to live up to society’s standards. We try to look good for other people. We play at popularity games and try to impress others with our position and prestige. This is sad, because who we should really be trying to please is God. He has created each of us with special gifts and talents, and it is His will that we do nothing more than live up to the potential He created for us. We don’t have to try to be something we’re not with God. He knows us better than ourselves. What is important for us to do is fid out who really are and try to remain true to that identity. God loves us just as we are, and as long as we believe that God knows what He is doing, then we can be satisfied with ourselves as He created us.”
Pleasing Others──p.20-21
更多的時候,我討人的歡心,多於討神的歡心,更多時候,我做了一個別人認我應該怎樣的“紙樣”,多於做一位神想我成為的“基督徒”。其實埋怨中了“社會標準”的圈套是頗不負責任的,實情只是中了自己虛榮心的圈套,如果自己不屑該標準,也就不會“中圈套”,如果自己不屑人家的認同,也就不會刻意迎合甚麼。
做別人眼中的自己有時候是很辛苦的,因為別人根本不了解自己。我樣子不像喜歡吃辣的,於是朋友每次都給我叫了不辣的食物;你其實不喜歡讀書,但他們都以為你很喜歡讀書,生日時送你一大堆書;為了不讓朋友尷尬和失望,我們有時只好繼續裝下去了,你未必厭惡那“身份”,甚至是很樂意裝下去的,但真相卻是,我們始終不是那種人。
我們變得“兩頭唔到岸”,既不能表現真正的自己,又不能成為別人眼中的“那個人”。正如楊牧谷牧師那一句幾乎令我崩潰的“可恨”的話:“基督徒最失敗之處,正在於他們既不能全心全意愛世界,也不能全心全意愛基督。”我就在這兩種狀態之間游離不定,面對世界我無拼摶精神,面對基督我也無熱心。
如果做每一件事都純粹為神而作,那該是很美好、很美好的。神知道我們的本相,我們在祂面前無須“扮№”。然而,取悅神比取悅人更難,因為人更多時看的是行為,而神不單看行為,更看重內心;換言之,面對朋友,我們還可以“死撐”,面對神,就“扮№”都無用。
我知道自己不夠瀟灑,如果我夠瀟灑,有些事情我是不會去做的,即使別人都認為我應該要做或認為我樂於去做。反正神知道我做得心不甘情不願,做不做也罷了...只是我另有顧慮:其他弟兄姐妹會擔心我。他們不知道“我”為什麼不做;假如我一年都不缺席一次教會聚會,而有一天忽然不想去了,會很怕別人問長問短,這種出於關心的壓力真大;又或者只是我自己擬制的“壓力”,因為我從來都不讓他們有機會擔心我,我從來都不會“失驚無神玩失蹤”。當然,雖然這樣做有點虛偽,但我仍然覺得這樣做是值得的,這種“虛偽”是善意的,當一個人甚麼都只談自己跟神的關係,好像完全不用對其他人負責時,那是很自私的,表面好像很“屬靈”,但其實不然,也沒有想到跟弟兄姊妹的關係同樣重要,“三角關係”(神人,人神,人人)缺一不可。
話說得遠了。
面對我的信仰和生命,以前全無危機感,或者接受得太容易時,現在卻發現有很多問題需要重整。我忽然有很多掙扎,或許這就是成長;我還要計算我是不是有足夠的兵力打這場仗,不然我就要跟世界講和...無論如何,只願自己仍能持守起初的愛心和信心。
2005/11/19
2005/12/1
Pleasing Others──
更多的時候,我討人的歡心,多於討神的歡心,更多時候,我做了一個別人認我應該怎樣的“紙樣”,多於做一位神想我成為的“基督徒”。其實埋怨中了“社會標準”的圈套是頗不負責任的,實情只是中了自己虛榮心的圈套,如果自己不屑該標準,也就不會“中圈套”,如果自己不屑人家的認同,也就不會刻意迎合甚麼。
做別人眼中的自己有時候是很辛苦的,因為別人根本不了解自己。我樣子不像喜歡吃辣的,於是朋友每次都給我叫了不辣的食物;你其實不喜歡讀書,但他們都以為你很喜歡讀書,生日時送你一大堆書;為了不讓朋友尷尬和失望,我們有時只好繼續裝下去了,你未必厭惡那“身份”,甚至是很樂意裝下去的,但真相卻是,我們始終不是那種人。
我們變得“兩頭唔到岸”,既不能表現真正的自己,又不能成為別人眼中的“那個人”。正如楊牧谷牧師那一句幾乎令我崩潰的“可恨”的話:“基督徒最失敗之處,正在於他們既不能全心全意愛世界,也不能全心全意愛基督。”我就在這兩種狀態之間游離不定,面對世界我無拼摶精神,面對基督我也無熱心。
如果做每一件事都純粹為神而作,那該是很美好、很美好的。神知道我們的本相,我們在祂面前無須“扮№”。然而,取悅神比取悅人更難,因為人更多時看的是行為,而神不單看行為,更看重內心;換言之,面對朋友,我們還可以“死撐”,面對神,就“扮№”都無用。
我知道自己不夠瀟灑,如果我夠瀟灑,有些事情我是不會去做的,即使別人都認為我應該要做或認為我樂於去做。反正神知道我做得心不甘情不願,做不做也罷了...只是我另有顧慮:其他弟兄姐妹會擔心我。他們不知道“我”為什麼不做;假如我一年都不缺席一次教會聚會,而有一天忽然不想去了,會很怕別人問長問短,這種出於關心的壓力真大;又或者只是我自己擬制的“壓力”,因為我從來都不讓他們有機會擔心我,我從來都不會“失驚無神玩失蹤”。當然,雖然這樣做有點虛偽,但我仍然覺得這樣做是值得的,這種“虛偽”是善意的,當一個人甚麼都只談自己跟神的關係,好像完全不用對其他人負責時,那是很自私的,表面好像很“屬靈”,但其實不然,也沒有想到跟弟兄姊妹的關係同樣重要,“三角關係”(神人,人神,人人)缺一不可。
話說得遠了。
面對我的信仰和生命,以前全無危機感,或者接受得太容易時,現在卻發現有很多問題需要重整。我忽然有很多掙扎,或許這就是成長;我還要計算我是不是有足夠的兵力打這場仗,不然我就要跟世界講和...無論如何,只願自己仍能持守起初的愛心和信心。
2005/11/19
200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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