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4 20:00:53奶茶

喜歡只是喜歡


喜歡,只是歸屬在喜歡的那一方。
為什麼這麼說呢?最近紛紛有人問我「喜歡嗎?」。這句「喜歡嗎?」的主詞,當然是「人」。

喜歡很多人,喜歡被喜歡的感覺,但,自己真的喜歡嗎?缺少一份什麼吧!總是無法痛快的、盡致的喜歡,是缺少一份什麼吧!

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以及特定的物,害怕著被冠上喜歡的名義。有時候,我想,是逃避的心態在作祟,逃避一種被關懷的眼光,被投注的不同,而不是逃避那份特定。

也許,我在笑,而且笑得曖昧,但千萬不要被我騙了,被一種類似純情的笑容所騙,相信我是喜歡的。事實上,我不是不喜歡,也沒有不喜歡,或許相對來說,更有著比較性的喜歡,可是,腦袋瓜裡的邏輯是正向與逆向相互交錯的波紋,喜歡變成忽明忽滅,喜歡只是喜歡,不再具有任何意義。

是不是很可悲呢?這樣想想,枉渡了二十多年的歲月,竟然連單純的喜歡都分不清。但是,對我自己來說,這樣的喜歡,不就是單純的喜歡嗎?而且更為單純!

今天,報紙上的副刊有一篇心理測驗,結論是:「妳是容易三振別人的人!」我想,這跟「喜歡只是喜歡」似乎有著異曲同功之妙,因為不看重喜歡,所以容易「移情」!?只是談不上「別戀」,因為喜歡只是喜歡,它與戀有著很明顯的差距。
談到「三振」這個名詞,我想到「艾莉的異想世界」這部片子。有一天艾莉的朋友對她說:「妳的專長是三振男人嗎?」那麼,我可以假設,艾莉也是一個「喜歡只是喜歡」的人嗎?可是,我相信,艾莉絕對不是不看重喜歡的人,因為,我也不以為,自己是一個不看重喜歡的人。

然而,喜歡嗎?也許,我討厭活在成文以及不成文的規則裡,只能有成文以及不成文的思考,要逐條列出喜歡的事項,好難;要逐條列出不喜歡的事項,也是好難。

其實,我喜不喜歡你,或者喜不喜歡他,真的不是那麼重要的事!我們的人生,並不會因為喜歡事件而變得圓滿,最多只是在某個缺角裡稍稍彌補了心裡的虛無,多添了笑聲、多加了回憶,可是最後,還是逃不過苦澀的命運。

天空很藍,我常常在家裡的陽台上,遙望過去。是有一些雲點綴著,卻難掩不協調的調和感;為什麼天是藍色的,而雲是白色的?為什麼喜歡和不喜歡總是藏在這二個色調裡?不是白,就是藍!那麼,喜歡如果只是喜歡,是否它的顏色更要從藍天白雲裡再解析出來呢?

「喜歡嗎?」這樣的問句,還一直響起。

如果你們看得見,天空裡隱身的第三色,就會明瞭,為什麼我總是一昧地笑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