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6 11:59:20綠茶

關於韓國天主教光州總教區...

關於韓國天主教光州總教區羅州(又譯麗珠)朝聖地出現聖蹟一事,台北總教區之聲明
 
 
近來在《教友生活週刊》上,偶爾可以看到報導關於韓國天主教光州總教區羅州朝聖地的文章,在教友間也彼此談論到此事,甚至有神職、修女及教友們希望組團前往朝聖。然而經本教區秘書處與光州總教區聯絡並查證後,在羅州發生所謂的奇蹟一事,經該教區的審慎調查後,發現諸多疑點;換句話說,該事件並未經普世教會或當地教會所承認。因此,任何朝聖及傳播關於此地的事都是違反教會的規定。所以,本教區為遵守教會的訓導,並尊重地方教會有處理此事的絶對權力,我在此特別聲明,請教會內各團體、組織及個人不得前往該地朝聖,或撰寫文章彰顯此事。
 
事件概述:
 
在韓國天主教光州總教區管轄並調查的“羅州發生的一些事”之案件,是從一位尹女士MrsJuliaKim(尹洪善)(聖名朱利亞(Julia),以下簡稱尹女士,一些宣傳網站也稱其為金太),在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開始的。尹女士主張,她所擁有的聖母像從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開始流淚,並且之後在該聖母像與她本人身上,陸續發生了許多奇蹟異事。諸如:聖母像流淚、流血淚、散發芳香氣味,聖母像會移動等等,後來甚至在尹女士身上發生了聖體的奇蹟,以及聖母瑪利亞給予她私下的啟示(尹女士稱之為羅州聖母的訊息)。
 
教會的立場:
 
針對羅州發生的這個現象,當時光州總教區的尹恭熙總主教,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成立了調查委員會(即:羅州調查委員會),此委員會於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第一次開會,歷經十五次,研究了所有的資料,五次約談尹女士,並約談與她相關的十四人,同時委員們親自到尹女士所擁有的聖母像現場檢驗查證。經過約五個多月的調查及檢討後,於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六日,以“羅州調查委員會”主席金在營神父的名義公佈了“暫定結果”。隨後,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尹總主教公佈了“羅州堂區之尹女士和在她所擁有的聖母像身上發生的一些現象及訊息”,此公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我以光州總教區主教之名義,宣佈以下的調查結果:
 
1.1 尹女士所提到的,有關“從聖母而來的訊息”(即羅州聖母的訊息),我們發現當中有許多人為的因素,故缺乏了純粹性及其真實性,並且其某些主張與天主教會的正統信仰不相符合。因此,我不能肯定並確認該訊息來自於聖母。
 
1.2 尹女士提及從天上降下來聖體的一些奇蹟現象,與教會有關聖體聖事的教導不相符合。
 
1.3 關於在尹女士身上及其所遇見的異像以及她所看到的幻視,我不認為一定是從天主而來的奇蹟,是由其他的超能力而來的現象。
 
2. 不僅是“羅州發生的一些事”的相關人員,其他各級神職人員、修道人員以及教友們,均務必接受以下的勸告。
 
2.1 奉勸各位不要因“羅州發生的一些事”所產生相關的奇怪現象而相信,或主張那就是奇蹟,其結果將會引起教會的分裂。因此,我禁止用任何媒體(文件、書報雜誌、錄音帶、錄影帶或DVD…)宣傳“羅州發生的一些事”。
 
2.2 我已向尹女士勸告並停止她主張有關聖母像流(血)淚的紀念日活動,且數次對她下令,不得再主張她體驗到的現象就是奇蹟,以及我否認“羅州聖母的訊息”就是從聖母來的私下訊息的指示仍屬有效,因此,她必須接受這項規定。
 
2.3 過去曾禁止在尹女士相關地方舉行彌撒、禮儀及聖事的公告仍屬有效。
 
2.4 除了尹女士的本堂神父以外,其他神職人員不得做她的神師之公告仍屬有效。
 
 (略)
 
……親愛的教友弟兄姊妹們,我在此敦勸並鼓勵大家,務必聽從教會的訓導,那就是以教會認可並准許的方式來敬禮聖母。
 
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光州總教區的尹恭熙總主教榮休,並由崔昌武總主教接任,他在二○○五年五月五日公佈了“關於羅州堂區尹朱利亞以及相關事情的牧靈勸告”,其要點如下:
 
+聖言是生命之光
 
(前略)
 
其實本教區的前任尹總主教,在一九八○年代期間,兩次向羅馬教廷報告了“羅州堂區尹朱利亞女士案件”,並且在羅馬教廷及韓國主教團的同意下,於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公佈了“羅州堂區尹女士和在她所擁有的聖母像身上發生的一些現象及訊息”。但是他們(尹女士及跟隨她的人)一直不接受、且有意見和批評。本人擔任本教區主教之後,尹女士及跟隨她的人,不但不度平信徒應有的信仰生活,且不服從教會的命令。本人在二○○一年五月,透過“接著結束聖母月”的牧函,鼓勵教友們要健全和正確的敬禮聖母,同時確認前任尹總主教公佈的“羅州堂區尹女士和在她所擁有的聖母像身上發生的一些現象及訊息”。但在二○○三年三至八月,我親自與尹女士和其夫金先生(聖名Julio,以下簡稱金先生)見面三次。二○○五年二月四日,我透過羅州堂區主任神父向他們要求,請她們於二○○五年四月三日(復活期第二主日)之前,接受教會的命令,並且善度平信徒的信仰生活。其具體的內容是:接受前任光州總教區的尹總主教的公佈、停止所有的廣告和宣傳活動、停止在那裡舉行的公共禮儀,假如和尹女士有關的“聖母山”或“小聖堂”,有接受了奉獻金的事實,應將其收支狀況、不動產之登記,及會計狀況的資料向主教公署報告,讓教區審核。然而金先生回應我說:“很冒昧的對您說,請您儘快回答我詢問您的問題,如此我才能好好的照您所提示的準備,善度平信徒的信仰生活。”關於這一點,我願意嚴正的指出:教友為了善度信仰生活,難道是需要談條件的嗎?況且教區主教已經公佈了三次的牧函,然而他們不但不服從,而且還不斷說體驗了“私下的啟示”、看到了“奇蹟”等的主張,而公然挑戰教會的權威,及不願與教會合一的話,這種做法,正表示他們根本不願意和教會保持正常的關係。所以,我以光州總教區主教之名,關於羅州尹女士的事,宣佈如下:
 
1. 在沒有得到教會的公開承認和批准之前,無論是誰若主張、宣傳關於“私下的啟示”或發生的“奇蹟”之言行,這與我們天主教會無關,並且是褻瀆教會的行為。
 
2. 教會不承認,在羅州“聖母山”或尹女士的家或“小聖堂”,以教會之名,舉辦活動或舉行禮儀的行為,這不是健全的信仰活動,同時也不相符合教會的禮儀。
 
3. 依據光州總教區總主教在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及二○○一年五月五日發表的公告,凡不遵守的教友,都是對教會合法權威的挑戰行為,以及反抗教會之訓導權。
 
4. 凡傳播關於尹女士堅持的“私下的啟示”或“奇蹟”,或偷偷地聚會及舉行朝聖等活動,均為不服從教會的行為,絶不是好的信仰生活表率。
 
5. 我公開的聲明:凡聖職人員、修會會士等,不論來自哪一個國家或教區,都具有公眾身份,若沒有光州總教區主教的明文許可,而到羅州的“聖母山”、小聖堂朝聖,或舉行任何宗教儀式或禮儀的話,都是嚴重迫害普世與地方教會的法規和聖統制的行為。
 
(下略)
 
各位台灣教會的神職弟兄、修士、修女及弟兄姊妹們,關於上述文章的內容,相信大家都能瞭解。我們不是反對教友們的熱心,也不是否定奇蹟的存在;畢竟以教會過去的歷史來看,確實發生過許多類似事件,使得教友被矇騙,甚至於造成教會的傷害,站在教會的立場,不得不小心謹慎。我懇求大家要有信心與耐性,相信天主聖神的德能,就向當年露德聖母與法蒂瑪聖母顯現的案件一樣,起初不也是遭到極大的反對嗎?若來自於天主的聖意,終究是會成就的!讓我們尊重韓國天主教光州總教區的規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誤會與麻煩,同時也請求天上的母親瑪利亞為此事代禱。
 
 
 
台北總教區
 
鄭再發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