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6月26日通過審議案,小型車、機車騎士若不禮讓用路人,最低罰款將從1200至1500元提高至2000至2600元,原訂最快八月起實施,但最近被發現交通部竟悄悄從7月15日始提前實施。
民國94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車輛禮讓行人條款條款,汽車若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罰款新台幣最低1200元至最高3600元。
不過,原訂八月起才實施,但交通部卻表示已於7月11日公告,15日起實施,許多民眾根本不知情,截至目前為止,已開出52張罰單。
交通部表示,實施時間並不是重點,強調關鍵在於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只要民眾守法,根本不必擔心吃上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