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著消費者的惰性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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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後發品牌想要超越領導品牌本來就很困難,要找到消費者的惰性並且針對他去做行銷策略以及廣告策略這更困難。在一個新興市場裡,百廢待舉,消費者什麼都沒有, 廣告的告知效果就很可觀,品牌的價值傳遞反而其次,因為旗鼓相當的對手不多, 所以只要花得起錢打廣告的就會搖身變成大廠,就能鶴立雞群,像台灣早年的大同、味全、綠油精等都是經典實例。 但是現在台灣的情形就不大一樣了!各行各業都是飽和的,花大錢去做廣告、拼命打知名度不見得是有用的,因為消費者很可能已正在使用你的競爭對手中一家世界級的品牌,除非你的廣告能傳遞出競爭對手所沒有的獨特價值,不然消費者是不會心動去考慮轉換品牌的。舉個實例,當威而剛上市時,因為前無古人,沒有競爭對手,有如進入無人之境, 迅速就打開知名度,並站穩市場領導地位。隨後上市的幾家對手品牌就沒有這麼幸運,雖然投入大量行銷及廣告資源死纏爛打想分一杯羹,但到目前為止似乎也只有犀利士嬴得半壁江山,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只有犀利士提出比較不一樣的品牌價值,主張產品的長效性以對付威而剛的有效性,其他的品牌便因價值及價格的雷同而被淹沒在威而剛的品牌陰影下。所以,要消費者琵琶別抱是有可能的,但務必要先為他準備好一個好理由,見異才會思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