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3 13:25:39karen

美白效果神速 當心化妝品含汞

 「活力煥膚霜」經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抽檢產品及送驗後,檢出化粧品含有百分之二點八的禁用成分「汞鹽」;但因產品外盒標示的代理商為台北縣維京莉雅國際有限公司,所以全案轉由北縣府衛生局移請檢察署偵辦。(記者陳冠廷攝)

 記者陳冠廷/北縣報導
 北縣府衛生局表示,大家都想擁有潔白無瑕的肌膚,但喜歡換膚與保養的民眾可要注意,初期使用含汞的化粧品時,雖有美白的效果,但長期下來可會讓皮膚的色素沉著,及其他的副作用,所以提醒民眾不可不慎;並提醒產商,含汞的化妝品,早就於民國七十二年被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禁止使用,且屬於「妨害衛生之物品」,違規製造添加者,將依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的罰金。
 北縣府衛生局說,新竹縣的劉小姐因為愛美,因此購買廣告用詞標榜「定期煥膚,長期保養,可永保青春美白」的「活力煥膚霜」,不過劉小姐在使用該產品時,因為覺得有灼熱、脫皮的現象,且美白的效果良好,所以懷疑產品含有汞的成分,便向新竹縣政府衛生局檢舉;新竹縣政府衛生局受理後,派員到美容沙龍店抽檢產品及送驗後,檢出化粧品含有百分之二點八的禁用成分「汞鹽」,但因產品外盒標示的代理商為台北縣維京莉雅國際有限公司,所以全案已轉由北縣府衛生局移請檢察署偵辦。

本文摘自http://www.cdns.com.tw/20080608/med/yybj/7600200020080607152359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