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5 17:07:38思平

理性的語言和語言的理性

語言與理性(二):理性的語言和語言的理性


何秀煌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教授

 

  我們主張「人性演化論」,因此也就主張「理性演化論」。人類不是從原始古老的時代開始,就具備有今日我們所熟悉的理性樣態和理性內涵。不但如此,在不同的文化傳統之中,由於所進行所著重的記號行為有別,它們所開展出來的人類理性也可以有所不同。有時,在同一個社會中,由於同時存在著不同的小語言,它們又勢均力敵,難分高下,因此也可能同時並行存有不同內涵或相異樣態的理性。「理性多元主義」是當今這個時代愈來愈顯著的一種發展趨勢。

  可是不管人類理性的內涵如何,它的樣態怎樣,它都離不開記號行為的進行和開展。這是我們前述的「記號理性論」的要義。除了在起源上,人類理性是由人類創制記號和使用語言所觸發而外,在它塑造和繼續再塑造的過程中,記號和語言這方面,以及理性這方面,兩者都處於互相遷就,彼此扶持,因此相生相長,共進共退的關係。我們的記號行為開發出我們的理性。我們的理性支持證立我們的記號行為。化簡來說,語言的使用開發出我們的理性,我們的理性又反過來支持我們語言的用法。因此,語言有了它的理性。相反地,理性也有了它的語言。

  人是理性的動物。其中一個重要的特徵是,人類常常從事理性的活動,進行理性的行為。這些活動,這些行為,所以可稱為「理性」的,因為它表現出,或代表著我們克己存他,自制客觀的心態或情意。也就是說,理性的表現是一種含有「意義」的表現。它是一種「記號化」的表現。也就是說,理性的行為是種記號行為。理性使用它的語言來展現它的樣態,表達它的內涵。

  那麼讓我們發問:理性到底使用什麼語言去表現它那種克己存他、自制客觀的追求呢?簡單地說,理性的語言是種追求「客觀」的語言,那是一種追求「真理」的語言,也是一種追求「理由」根據的語言。

  為了追求客觀、追求真理和追求理由根據,我們往往必須排除有礙這些追求的生活習性和工作習慣。這是從消極方面來規限塑造理性的運作樣態方法。從此,我們也規劃了理性的語言,或其小語言的發展方向。

  為了克己存他和自制客觀的理性發展,我們經常需要排除兩類的生活習性和工作習慣。一是天生的野性,二是隨意的感性。兩者是理性運作的反面樣態。跟從天生的野就不是跟從理性。同樣地,跟從隨意的感性也不是跟從理性。

  天生的野性有許多表現的方式。弱肉強食,強者是理。目中無紀,目中無法。不講規則,不講約定。不尚交流,不尚尊重。想做就做,為所欲為。這類的習性和行徑,不但違背記號行為初起的必要條件,令記號系統無以創制,令語言使用無法進行;而且對於記號行為的繼續開展也到處設陷佈阱,抽腿捉肘。於是,理性的運作樣態就得反是為之。它的語言也就必須注重規則和章法,注重客觀的事實對應。

  在人類的文化建樹中,有兩類的活動和成果促進和規範著我們理性的開展。一種是抽象的和理論的活動和成果,另一種是具體的和實用的活動和成果。

  在抽象的和理論的層次上,人類長期以來尋求知識,探究真理的活動,配合構作系統,編織理論的努力,形成了龐大的信念上和知性上的事業,開闢了豐盛的成果。人類對於外在世界,對於人類自己,對於超自然的事物等等,全都可以收取經驗,發揮想像,追求事實,尋找真理。於是人類建立了無數關於世界、關於天體、關於人生、關於宗教等等的信念和知識。在這樣的追求過程中,甚至超乎這種過程之外,人類也不停地構造系統和編造理論。結果我們完成了許許多多信仰的系統、知識的系統和形上的系統,構成了不計其數的實證性理論和思辯性的理論。這些龐大無比,不斷累積的文化建樹,全都具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需要言之成理,需要有理有據,需要合情合理。

  這裡所說的「理」,基本上就是人類理性的運作模態,也是理性語言的核心概念。這樣的理是外存的,是客觀的,甚至是超越的。



本來人是動物,人類被規限於動物世界的規律之中。現在人成了理性的動物,人類可望獲得超越,擺脫動物的規範,向著更高層次的境地發展。

  另外,在具體的和實用的層次上,人類的許多作為和措施也促進人類理性化的進程,並加強人類克己自制的理性習性。自古以來,不管在什麼樣的社會,人類都不斷創制許多典章、制度、儀式和規矩。這些建制和規範有大有小,有嚴有鬆,有明有暗,但上自神規,下至人範;大自國法,小至家規,它們的功能都在於令人行有所依,作有所據。不是想做就做,為所欲為。這樣的行為規範,一方面規約了人類天生的本能野性,馴服無理盲動;另一方面也制服了人類隨機起落的情緒,穩定突發的激情。這是人類理性化的一大建設力量。這使人類的行為在欲發之前,有一道規範制約的閘門,加以管理,甚至加以控制。這在澄清理性的內涵,闡釋理性的意義上,也許功能有限,作用不大;可是在養成人類克己存他的習性上,以及在培養人類自制客觀的態度上,其功效彰顯較著,其作用深遠廣大。

  這些典章、制度、儀式和規矩,應用起來也成為廣義的記號和語言的一個重要類型。因此根據這些建制和規範所作所為,也構成人類記號行為的重要類別。所以,這些建制和規範──這些記號和語言,也在一般記號和語言的範疇裡,參與發展與演化,特別是在語言中的理性的開拓裡,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由於人性是記號行為的產物,由於理性是記號創制和語言使用的成果,記號系統和語言使用的開展這方面,以及人性,包括理性的塑造那方面,兩者之間,除了互激互盪、相輔相成之外,有時也能孤立起來,獨立發展;或者強調一方,而令另一方殿後跟隨。記號和語言的發展特別如此。一方面它可以在人類表意的要求下充當工具,促進記號行為的開拓;可是另一方面,它也可以自成個別的客觀存在,暫時擺開實際的功能和效應,發展自己內部的系統,開拓自己的內涵和結構。

  正好像處理製作許多工具一樣,在不斷發展演進的過程中,人類除了注意它的功用,精化它的效能而外,也常常設法改良它的「適人性」──適宜供人使用和易於令人使用的特性。比如,將工具發展製造得輕便而易於運輸,體小而適於攜帶,光滑而易於手握等等。記號和語言也是一樣,在經過創制發展,俗成沿用之餘,人們也不斷貢獻心思,將語言這種社會建制改良得適宜人用,改良得「適於人性」。

  當人性朝向理性的方向開拓,並且朝向感情化的方向開展時,記號和語言也就朝向理性的方向,並且朝向感情化的方向發展。這是記號和語言適人化的演進方向。適人化的演進結果,記號和語言也經歷了人性化。人類在語言中發展了人性──他在語言中發展了理性,在語言中發展了感情。

  語言的理性首先表現在它的「邏輯性」。這是語言的規律性所開展推導出來的結果。

  我們說過,最早期、最基始的理性形式就是像「一」就是「一」這類的簡單同一律。這不只是記號的創制和語言的使用的根本原理,也是理性的語言和語言的理性的基始原則。不過,語言的理性絕對不止於此。語言通過它的規律,在意義世界和概念世界中,開創出獨立自主、不受人事所拘、不為世情所易的一片廣大無邊的「真理世界」。這類由語言的理性所開展出來的真理,成了我們構作分析真理、概念真理、數學真理或邏輯真理的基礎。

  讓我們由舉例開始,來觀看語言的理性,以及由它推導而出的真理,並且比較這種真理和我們來自感官、證於經驗、起於外在世界的真理有何異同。

首先我們知道,兩者都是人類記號行為的結果。不過,在我們開拓外在世界的真理的時候,我們首先出以觀察、分析和想像,將我們對於外在世界的經驗加以記號化,將外在世界的事物或事態,改以「自然記號」來代表。以此構成概念,形成意義。自然記號和人工記號最大的區別,在於其所形成的意義內涵和概念內涵要不斷參照外在世界的情況來加以設定。所以那樣的意義是具有經驗內涵的意義,那樣的概念是具有經驗內涵的概念。於是,記號與記號之間的關係,就不再只是由記號的意義或與之關聯的概念所可以完全決定。我們還要參照外在世界的實際情況,比照我們有關外在世界的經驗。例如,烏雲湧現是否即將下雨的預兆,將鋅片投入硫酸能否產生氫氣,或者天下是否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等等。這些都是有關外在世界的事物或事態之情況。要判斷這些斷說是否屬實,我們除了要瞭解和闡釋像「烏雲」、「下雨」、「鋅」、「硫酸」、「氫氣」、「天下」、「合」、「分」,以及像「湧現」、「即將」、「預兆」、「投入」、「產生」、「久」、「必」等等記號之意義和概念外,還得注意由這些記號所構成的上述的記號串或記號組合,所構成的「事態概念」或「事態意義」,到底和我們對外在世界的經驗,兩者是否一致,是否符合。也就是說,我們用來描述的記號行為,是否說出了外在世界的真象,是否報導了真理。這就是說,從事描述和報導的記號行為,不能只顧記號系統和語言使用內部本身的理性,它還要照顧外在的客觀世界,或者我們對於客觀世界的經驗。

  只顧記號和語言的內部理性所開拓出來的真理,情形就大為不同。比如,當我們說「一就是一」時,我們只要照顧到「一」和「就是」的概念或意義,無需參照外在世界的情況,也就可以決定上列的記號串表達著真情實事。這是所謂「分析真理」或「概念真理」的特色。

  類似地,像兄比弟年長,父親是男性,寡婦均失婚,獨子無兄妹,一尺長於一寸,孤兒均喪親等等,全部都是根據記號和語言的理性所開展出來的真理。我們只要瞭解其概念,闡釋其意義,就能確定其為真。不必參照外在世界,不必訴諸我們對外在世界的經驗。

  基本上,整個的數學理論和數學真理也是我們概念世界和意義世界的產物。當我們在從事數學演算和數學的證明這類的記號行為,我們只是在數學的小語言的概念世界和意義世界中,從事開拓發展的工作。這類的記號活動不牽涉到自然記號。它只是一種數學小語言的理性的開展。也因為這樣的語言的理性開拓可以不牽涉到外在世界的情況,因此在創制記號時,我們擁有充分的自由。有時,也因而在同樣或類似的語言裡,我們可以開發出多元的理性。比如,在幾何的小語言裡,我們可以開拓出「歐幾里德幾何」的理性,也一樣可以開拓出「非歐幾何」的理性。

  語言的理性的開發,最典型的,而又最具廣泛影響力的,莫過於「形式邏輯」的發展。邏輯家在我們進行記號行為時所使用的基本語彙中,選擇少數最為根本的語彙──邏輯家稱其為「邏輯語彙」或「邏輯字」。他們將這些語彙的概念和意義加以分析和闡釋,開發出一條條的「邏輯真理」。這些真理表達著邏輯小語言的理性,可是另一方面這種小語言的基本語彙又是我們記號行為的基礎語彙──或者經過修訂再製的結果,因此,邏輯小語言的理性在一定的意義下,也反映了我們記號行為的理性。也因為這個緣故,邏輯成為一種抽象地,由形式上或結構上反映我們的記號行為以及思想辯解的語言系統,它代表我們的記號行為以及其他知性上的理性。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開拓「凡」、「是」、「非」、「若」、「則」等邏輯語彙的結果,我們可以在意義世界和概念世界裡,發展出下列的邏輯真理:「若凡甲是乙,則凡非乙即非甲」。我們將「甲」和「乙」當作是種變數,那麼上述的真理事實上呈現一種記號行為的理性結構。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肯定「凡甲是乙」,則我們也得肯定「凡非乙即非甲」。其中甲和乙可以代表任何事物,因此它的應用範圍無限,作用廣大。





載《哲思雜誌》一九九八年六月, 第一卷 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