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浸禮 (2)
聖經中支持嬰兒浸禮例子如下:
首先,在五旨節教會成立,門徒藉聖神以方言來傳教,當時有三千人歸附,我們絕對相信當中是有嬰兒的;另外,從保祿書信和宗徒大事錄裏,我們看到初期教會的施有許多時候是一人領洗全家領洗,而「全家」當然也包括家中的小孩子。例如:
l 保祿曾經說過:「我還給斯特法納一家付過洗」(格前1:16)
l 外邦人科爾乃略「他同他的全家,是虔誠而敬畏天主的人」(宗10:2)
l 天使叫他去邀請伯多祿來家裏講道,「使你和你全家得救」(宗11:14)
l 伯多祿「遂吩咐人以耶穌基督的名給他們付洗」(宗10:48)
l 外邦女子里狄雅聽了保祿的宣道,「她同她一家領了洗」(宗16:15)
l 保祿和息拉被看守他們的獄警領出監牢後,「他們就給他和他家所有的人,講了主的聖道。當夜在那時刻,獄警就帶他們去洗傷,他和他的親人也都領了洗」(宗16:32-33)
l 此外「會堂長克黎斯頗和他的全家都信了主,還有許多格林多人聽了道而相信,也領了洗」(宗18:8)
l 耶穌遇見了稅史匝凱,對他說:「今天救恩臨到了這一家」(路19:9)。
所以,聖經那有講到父母的信德不是信德、違反了「信而愛洗」﹖救恩然是臨到一人一家:一人受洗,全家分分老少,一齊受洗,是教會一貫的傳授。這中間,家中的成年人當然要有信德才能領洗,但未達理智年齡的兒童沒有信德也可領洗。教父文獻中,聖依肋內的反異說、戴爾都良的論洗禮、奧力振的講道集、與第三世紀以降古代教友的墓誌鉻,都有為兒童施洗的直接證據。
因此,依教會的傳授,嬰兒出生滿八天後,儘早施行洗禮,以除其原罪,並獲得基督超性的生命,成為天主的兒女,加入教會聖家庭,領受信德的陶成;另外,如果我們參閱同根生的網站,就知道現今基督新教會,至少聖公會、信義會和循道衛理聯合教會也有嬰孩領洗的做法。
[轉帖] "天主子女如何回答世人的詢問 (p45-48) -- 許平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