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5 18:42:28davidwong857

嬰兒浸禮 (1)

我覺得很多時人們反對嬰兒浸禮,歸根究底是對那個浸禮,甚致乎對信仰冇信心,如果有信心的話怎會怕嬰兒大過唔接受個信仰﹖浸禮首先係一件聖事,是天主以 "有形的標記分施無形的恩寵" ,既然是天主的恩寵,即是呢樣野最重要,所以嬰兒浸禮,天主的恩寵,是非常值得我們去做的事﹗

或許有人會說:「在孩童還不懂事時給他們施,是侵犯他們的自由,應該等孩子長大後,才由他們自己自由選擇信仰。」這是似是而非的說法。既然母未經過孩子自由選擇就把他們帶到世上來,而且一應衣食住行都拿父母自己相信是最好的給孩子而不經孩子認知同意,那麼遲廷給兒童施只表示父母對自己的信仰缺乏信心吧了。自己缺乏信德,這時如果不給小孩付,不給他們機會接觸教會的信德而獲得超性的生命的話,那麼孩子認識、愛慕、事奉天主的天職,只會曠日廢時,甚至誤入歧途。相信這不是任何為人父母的基督信徒,即使信德再薄弱,所願意見到的。

其實現實生活中有許多事情可以引證以上觀點、父母不是替孩子選舉了奶粉嗎﹖另外,我相父母在小孩子讀小學時,不是有很多父母想子女返天主教 / 基督教學校嗎﹖那間學校絕大多數不是由小孩子自己決定了吧﹗那為什麼父母通常讓子女返教會學校,而不去讓小孩子接愛浸禮,讓他去與天主接近、和愛慕天主﹖

(此段為本人所作!!)

 

兒童洗禮的可能性乃基於聖事的客體有效性,以及天主普世救贖的無上聖意:「因為他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弟前2:4),而所有的人包括未達理智年齡的孩童;聖經中更清楚講明耶穌說:「你們讓小孩子來罷!不要阻止他們到我跟前來,因為天國正屬於這樣的人。」(瑪19:14);應如初生的嬰兒貪求屬靈性的純奶,為使你們靠著它生長,以致得救;何況你們已嘗到了『主是何等的甘飴』(伯前2:2-3)。兒童洗禮也是基於洗禮對得救的必要性:「我實實在在告訴你:人除非由水和聖禮而生,不能進天主的國」(若3:5),洗禮除去原罪。嬰兒由父母遺傳了原罪,父母自然應常儘早為嬰兒付洗,助其除去原罪(這因為他們是自己作不到的),成為天主的兒女。

[轉帖] "天主子女如何回答世人的詢問 (p45-48) -- 許平和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