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4 22:53:16大中華報新聞網

力霸東森集團掏空案 前總裁王令麟將入獄服刑

2013-08-14-22:51記者吳玉春

力霸東森集團掏空案,“最高法院”14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7個月、9個月、6個月及3年8月徒刑定案。

  王令麟被控東森國際公司內線交易部分,“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其他定案部分,王令麟須入監服刑,但仍須由檢察官聲請訂定應執行刑。

  王又曾家族等人涉嫌共同掏空力霸、東森集團旗下公司,包括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友聯產險案、中華商銀案、亞太固網案及東森案,檢方於2007年間將王令麟等100多人起訴。

  2006年12月29日,由於力霸企業集團旗艦企業“中國力霸股份有限公司”及“嘉新食品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的鉅額虧損及負債,因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企業重整,並於2007年1月4日公佈此一消息,結果引發旗下中華商業銀行爆發擠兌,當局下令接管中華商業銀行,檢調單位亦著手進行調查,進而發現該集團涉嫌大規模違法掏空及超貸,是為“力霸案”。

前董事長王又曾在聲請重整後2007年1月5日隨即潛逃,目前因涉嫌掏空集團資產,而被當局列為通緝犯。而王又曾的兩個兒子,同時為前力霸副董事長的王令臺和王令一則先後遭到檢方羈押獲准。王又曾二房之子王令麟雖早已自創東森集團,但也受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