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19 11:55:24Vincent

“湯臣一品” 招誰惹誰了?


6月5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公佈,對“湯臣一品”等三個商品房項目的開發商和廣威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以加強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打擊開發商捂盤惜售、虛擬交易、私自加價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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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的高低、專案入市前的價格定位(Pricing),似乎成了政策調控的對象;
此舉讓人有很強烈的、向“計劃經濟”時代倒退的感覺。

照理說,房地產的本質仍然是一種“商品”;
而商品一旦放到消費市場上,它的供需、價格,便應該交由市場、消費者來決定。儘管房地產的總價格比較高、對消費者的經濟條件有比較大的影響,
但是,商品就是商品,如果只是因為它被歸類為“奢侈財”,便隨意對它加諸一些不平等的審判、營運標準,那麼,等於是在“健全市場機制”的口號之下,大開到車罷了…

“湯臣一品”確實真的是天價! 11~12萬一平米的單價(約NT: 150 萬/坪),大面積規劃造成動輒數千萬的總價;一般人根本是歎為觀止,絲毫沒辦法企及。

但是,假如這種產品定位與價格定位,目的就是在篩選顧客,“聚焦”在金字塔頂層客源,你能說他不道德、說他錯誤嗎?

如果“昂貴”、“奢華”也能成為商品市場上的一宗“罪過”,那麼,政策單位應該更加明確的訂出一個範圍與標準;到底商品的總體價格、或與競爭商品的價格差距,應該在多少金額內,才算是“合理的”?才不會被歸類為“非法惜售”、“私自加價”等行為??

相同的思維邏輯,如果運用到汽車市場,是否政策執行單位就出現了不同的標準了?
當一般大眾都用捷達車的標準來購車時,賓士、奧迪等高檔車廠家,同樣也犯了跟“湯臣一品”相同的“罪”;該不該嚴加察查呢?

定價過高、脫離市場認可的項目,自然有市場機制來制衡它。
去化緩慢、開發商承擔資金利息壓力等,會代替市場將不合理的行銷、定價,導回正常軌道。

如果只是因為行銷手法比較“刺眼”,就貿然加諸“殺雞儆猴”的做法;等於是犧牲“市場先生”來替“政策先生” 達成目的,結果,只是進一步延緩了住宅政策合理化的步驟罷了….
涵盖博宇 2007-06-23 16:50:22

呵呵,他們就是喜歡那樣,需要管理的他就不管了,只要引導就夠的他偏要插一腳。也難怪了,可能這就是5000年的官僚思想在作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