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9 03:29:36O太太

幫人的底限 (2006/8/6)

【郊外野生植物也有它獨特之美呢…】

我們之前答應 Elizabeth (Thor 的前妻),要把我們土地上現有的 Mobile Home (移動式房屋) 送給她。不過緊接而來的許多新問題產生,舊房子升級加搬遷的費用太昂貴,遠超過我們的預算 (詳細故事內容,請看電子報【終究是要靠自己 (2006/8/4) (http://www.wretch.cc/blog/hiyy&article_id=4535573)】)。在日前我們通知 Elizabeth 舊房子可能無法送給他們了,並建議他們或許可試著尋找新型的二手 Mobile Home,整體費用可能反而便宜些。今天接到 Elizabeth 的電話,說她已經找到另一個 Mobile Home。除了詢問我們能否把舊房子內的家電與屋外的棚屋給她外,還希望我們能贊助一千元(美金),讓她能夠買房子。Thor 徵詢我的意見。

我說一千元對我們而言並不大,倒也負擔的起。Thor 也認為若是花個一千元能給 Claire 一個好一點的生活環境,算來是便宜的。只是我心裡有個疑慮,我提醒 Thor 說希望這是一個單純的事件。未來不要演變成我們從此開了個方便之門給 Elizabeth ,讓她認為以後只要她用 Claire 當藉口,我們就會給她錢。Thor 說他會小心,並且讓 Claire 知道,原本離婚夫妻除了贍養費外,不該再有金錢往來,一切都是為了她。

我說這麼複雜的情況,小孩子不見得懂呢!說不定以後我們不同意再給 Elizabeth 這多餘的錢時,Claire 反而會回頭怪我們不愛她,所以才不給她媽媽錢。Thor 說凡事都有風險,我們小心處理就是了。他想了想說他另外會要求 Elizabeth 同意恢復讓他每天可以打電話給 Claire。換個角度想,以後他又可以和 Claire 天天講電話。這錢花得也是值得的。

我說反正一千元這錢小,就當做是做善事一場吧!以後對於 Elizabeth 我們就是小心處理,避免她不斷地開口要錢,不讓她的財務問題也變成我們的問題就是了。

想了想,我和 Thor 提個請求。我說既然這筆錢來自我們共同的存款,表示我也分擔了一半,這事情能否讓 Claire 知道。我說我並不是要她覺得不好意思或是以後要她還,但請她至少能對我尊重些。近期我和她的關係不太好,她對我說話的態度與語氣,也充滿著刁難與不尊重。我知道即使告訴她這件事,她對我的態度也不一定會因此而改變,但至少讓她明白我很關心她,對她也非常地用心。

Thor 笑說這要求並不過份,他當然會告訴她。只是話可能不會講得那麼直接,不過意思會傳達到。我說反正我也不期望 Claire 知道後,從此對我的態度就會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至少把這意思帶到後,當她下次想要再找我麻煩時,或許念在我的一份心意上,饒了我一次吧!

我想送房子給 Elizabeth 這件事,大概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看到他們能有機會搬離現住的拖車,有個好一點的生活環境,也是我們樂見的結局。希望這是一個好的開端,即使是離婚夫妻,為了孩子的共同利益著想,關係真的不必交惡。只是幫人也有個限度,期望雙方在一定的共識下,遵守自己責任的底限,以求事情圓滿。那真的是再好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