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女童遭繼父涉嫌管教熱水燙傷!被檢押禁見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台南四歲女童疑似遭虐燙傷延遲就醫案,台南市社會局會同永康分局警方主動介入查處,社會局啟動緊急安置,六月二十八日上午社會局會同永康分局警方再度調查釐清案情時,查出女童繼父涉嫌不當管教,以熱水教訓燙傷女童,且延誤就醫造成女童導致傷口潰爛,社會局已主動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社會局後續仍將依兒少權法,提獨立告訴,保障兒少權益。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經調查女童因父母親延誤就醫導致傷勢嚴重,已有嚴重疏忽照顧情事,社會局立即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六條緊急安置,並聲請暫時保護令,以維護女童安全。
社會局表示,本案經會同警方深入查證,女童受傷原因經由父親坦言,係因女童不服管教,父親隨即以熱水燙傷女童屁股及腳部,又未立即帶女童就醫,導致傷口潰爛,有身體虐待及嚴重疏忽照顧等情事,這起事件社會局已主動啟動進入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行評估,並報請台南地檢署由檢察官啟動偵辦,社會局後續仍將依兒少權法,提獨立告訴,維護兒少最佳利益。另有關女童家屬原向警方表示係女童自行玩水導致燙傷,對相關不實之陳述,社會局已請警方依法處置。
社會局表示,該家庭於今年三月首次因不當管教通報在案,由社會局開案輔導中,並針對父母親開立親職教育各八小時。目前家戶內尚有一名嬰兒,也派社工員前往家戶進行安全評估,經了解該名孩童目前照顧情況穩定暫無疑慮,後續社會局將聯結警察局家防官密集訪視案家,也申請設立警政巡邏箱,確認家戶孩童受照顧狀況。針對女童父母親,後續亦將依據兒少權法第一0二條開立強制性親職教育,提升親職教養功能。
據了解,該名四歲女童係由繼父與母親照顧。六月二十七日晚上八時,台南市永康分局接獲民眾報案稱有小孩管教問題的家庭糾紛,警方到場發現係女童繼父與外祖母發生爭吵,繼父要求外祖母離開而雙方引發糾紛,其外祖母因而聯繫其他親屬介入而引發紛爭。
台南市永康分局發現女童女童雙腳嚴重燙傷,即派員與家屬帶女童至永康奇美醫院就醫,並通報社會局進行調查釐清案情,追查是否涉嫌違反兒少法相關法規情事。
初步了解,家屬指女童係二週前自行開熱水澡時致雙腳燙傷,當時繼父外出工作,女童母親聽到女童哭聲,發現女童燙傷,惟因家中經濟因素,僅帶女童到就近診所拿藥擦,一週後案主傷勢似乎較好了,即以繼父工作常使用的燙傷藥膏治療。繼父向社會局表示原本女童還會自己走路,但其外祖母近幾日到家住,女童情況變糟,繼父報警要求外祖母離開,其外祖母聯繫親屬而衍生爆料公社爆料紛爭。
據了解,醫療人員指出,因女童傷勢為二週前,難以判別是否為「合理傷勢」,社會局初步評估,女童現有家庭似難以妥適照顧女童,且未有其他家屬可提供照顧協助,即立即啟動緊急安置,目前啟動調查依法查處。有關家屬證稱所述經查與事實不符,有否有涉犯刑責,目前由警方依法調查中。
據了解,女童生母曾有三段婚姻,共育四名小孩,受虐四歲女童是與第一任前夫所生,與第二任前夫育有兩名小孩,分別被出養和前夫帶回照顧,生母後來與葉男同居,之後帶著女童嫁給葉男,半年前跟葉男一起遷居台南生活,今年三月生下男嬰,一家四口全賴葉男在鐵工廠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