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玉井縱火命案曾姓嫌犯出庭失控左手骨折送醫
【記者林樂/南市報導】發生在一0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凌晨,台南玉井真理前輩堂七死二傷慘劇之犯嫌曾姓男子,在七月一日台南地院召開準備程序庭時,在法院拘留室,法警要上戒具時竟情緒失控奮力拉扯戒具,導致左手骨折,經送成大醫院就治後,再返回法院開庭。
據了解,曾嫌在台南地院拘留室內等候開庭,法警要上戒具時,曾嫌突然情緒失控,猛力拉扯戒具,法警見狀馬上制止,並將曾嫌送往成大醫院檢查,急診醫師診治發現,曾嫌左手肘上肢鈍傷,腫脹變形,疑似骨折,給予石膏固定、手臂固定並止痛,再由法警押曾嫌返回法院開庭。
據了解,該案在一0九年二月十日,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對曾嫌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刑庭求處死刑。
起訴書指出,曾文彥預謀以汽油潑灑並點火,形同無差別方式弒殺,其所為實屬令人髮指,其僅因一時情緒無法平復,即以縱火方式發洩,手段兇殘,行徑冷血,泯滅人性,至今仍無悔意。檢方建請法院權衡各項情節、法益侵害被害人七人死亡之嚴重性,以及被告犯後之態度等事項,其所為實已符合公民權利公約第六條第二項前段所指「最嚴重之罪行」,請處以死刑,方符法紀。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說明指出,曾姓在押被告於七月一日提解到院進行準備程序,曾姓被告中午於候審室情緒躁動,經隔離至保護室,該名人犯仍持續嚴重擾亂候審室秩序,法警報告法官並獲同意後執行上戒具,因人犯奮力抵抗導致左手手肘骨折。經以救護車戒護送成大醫院就醫,嗣經醫師緊急處理後,返院正常開庭。此外,曾嫌的精神鑑定部分,台南地院僅委託成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並未委託「嘉南療養院」鑑定(曾姓被告另案曾由嘉南療養院鑑定,與本案無涉),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