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31 20:37:01coolanews

台南市衛生局針對芊鑫實業社處以重罰新台幣3000萬元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有關彰化地檢署針對『芊鑫實業社』偵查終結提起公訴,經查芊鑫實業社製售之「芊鑫豆製品乳化劑」產品,添加工業染色劑,且經台南市衛生局抽驗送衛福部檢驗結果二甲基黃亦呈現陽性,業者竟為讓製作出來的油皮等豆類食品炸起來口感更好、色澤更油亮,違法加入不能添加在食品的工業染色劑二甲基黃,罔顧社會大眾健康,致所有使用該染劑之業者產品強制下架,台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重罰新台幣3000萬元整。

台南市衛生局長林聖哲指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第10款不得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12月10日新修正法令違者可依44規定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台南市衛生局林聖哲局長表示103年12月10日新修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大幅提高罰則,業者使用工業染劑已違反該法條之規定,芊鑫實業社違法行為雖是發生於修法之前,但仍呼籲業者產製食品如需添加食品添加物,應選用合法品項,不應使用未經核准之食品添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