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9 21:10:38coolanews
戰車演習撞擊一輛悍馬車造成賴姓士兵死亡被告判刑又賠錢
戰車演習撞擊一輛悍馬車,造成一名賴姓士兵死亡,車長和駕駛不但被判刑,而且還賠錢,死者家屬向國防部聲請國賠償,台南高分院判決扣除車長和駕駛賠付的一百六十萬元,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得另外得再賠三百九十萬元。
一0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至陸軍南區聯合測考中心實施基地訓練,當時有一輛M六0A三戰車,行經將軍山訓練場第二射擊台下方戰備道時,剛好陸軍機械化步兵第二九八旅第一營營部連開一輛軍用悍馬車來到,欲往同營區尖山靶場方向前進,兩車在此相會。
由戰車體積龐大,當時大車沒依規定讓小車先行,戰車的車長也未下車指揮,因兩車會車間距不足發生擦撞,悍馬車後方右側篷布遭戰車右側履帶捲入,坐於後方車斗右側第一位之賴姓二等兵上半身跌落地面,雙腳懸掛於悍馬車上,頭部遭戰車撞擊當場死亡。
事後,戰車吳姓車長和吳姓駕駛分別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六月、一年八月,並均緩刑二年確定。他們二人賠付死者家屬一百六十萬元。法院判國防部另外再賠三百九十萬;死者家屬上訴認為,國防部應該再加賠一百六十萬元,不應該從兩名吳姓軍官和士兵賠付的慰問金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