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0 20:25:26coolanews

南檢偵辦早餐店遭潑漆引發火災命案四嫌三人聲押一人交保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劉修言偵辦台南市東門路早餐店遭潑漆引發火災命案,涉嫌人林姓男子等三男一女經移送地檢署偵訊後,其中林嫌等三人依犯嫌重大、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昨天向台南地院聲押,另何姓女子則諭令十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蔡麗宜指出,該起重大火警導致曾姓老翁死亡、張姓女子等人受傷,且現場二十四戶房屋全毀、七戶房屋半毀,檢察官劉修言隨即主動前往現場會同台南市警一分局員警進行現場勘查,並指示一分局員警自現場遺留之油漆空瓶追查油漆來源,進而依此查悉本案嫌疑人及犯罪經過。
  檢警調查,林姓嫌犯係台南市東門路一段某鮮魚湯店老闆,與被害人張女經營之早餐店緊鄰,常因騎樓使用問題發生口角爭執,竟夥同黃姓男子、蔡姓男子、何姓女子,涉嫌分別於十一月十一日,至台南市崇德路某百貨購買四瓶紅色油漆,再於十八日晚間,至勝利路某百貨購買甲苯一瓶,及於十九日凌晨,至永華路某百貨購買紅色油漆一桶、三公升水桶一個後,將紅色油漆與甲苯全部調和在水桶內。
  由何女駕駛小客車搭載黃、蔡二嫌,前往被害人張女經營之早餐店,見被害人張女正打開爐火烹煮食物,均明知紅色油漆所調和之甲苯具有和燃性,且現場附近均為有人居住之木造建築房屋,仍基於縱火亦不違反他們之本意,由蔡嫌下車將調和之紅色油漆大量潑灑在被害人張女頭部、臉部及身體上,調和油漆因碰觸爐火瞬間引發大火,黃、蔡、何等嫌見狀隨即駕車逃逸,火勢延燒造成鄰戶二十四戶房屋全毀、七戶房屋半毀,及來不及逃生之住戶曾姓老翁死亡、張女等人受傷。
 劉修言檢察官偵訊完畢後,認為被告林、蔡、黃嫌均涉嫌刑法放火、殺人、傷害、恐嚇、毀損等罪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及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於昨天中午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被告何女則認為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新台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