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7 21:22:57coolanews

台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即將上路

〔記者林孟蒨南市報導〕「台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自去年底通過後,緩衝期半年,預計從今年六月二十七日開始正式施行,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配合辦理以免受罰。
  台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營業場所應設置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管理衛生事項及指導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工作,每三年至少應接受一次台南市衛生局主辦之衛生教育訓練並取得合格證書。
  台南市衛生局自今年五月十六日起已辦理六場次訓練反應熱烈,因接獲工(公)會反應仍有業者因故來不及參加報名課程擔心受罰,為順應業者需求,台南市衛生局特於六月二十日、二十一日及二十六日分別於台南市東區林森辦公室及台南市新營區東興辦公室增加辦理四場訓練場次。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業者,各業別之營業場所仍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或未參加衛生管理人員教育訓練者,請把握本年度最後一次增辦訓練機會,相關報名文件,請至台南市衛生局網站首頁/衛生資源/營業衛生管理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