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8 09:14:05coolanews

衛生署台南醫院獲頒台南地區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績優機構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台南地檢署舉辦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構遴聘、績優機構表揚,周章欽檢察長頒贈衛生署台南醫院,辦理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關「績優機構」獎牌乙座,由台南醫院政風室楊佳錦小姐代表受獎。
  台南地檢署所轄計有六十三個義務勞務執行機構,此次共有二十個緩起訴義務勞務執行機構接受表揚,而署立台南醫院係獲得績優表揚唯一醫療機關。
  緩起訴處分及易服社會勞動制度,係以提供無償勞動或服務,作為短期自由刑或罰金刑之易刑處分,以替代短期自由刑或罰金刑之執行。自民國九十四年衛生署台南醫院接辦這項業務以來,該院政風室積極配合台南地檢署執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執行迄今計辦理緩起訴一四六七人次、易服社會勞動一一三0人次,辦理期間除指派專責人員注意執行上人身安全外並給予人權上之尊重,且善用其工作領域上特殊專長,分派各項相關協助老人、殘疾不便民眾就醫之勞動業務,對於法務部推行易服社會勞動制度,深獲署南醫院長蔡森田及院內同仁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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