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5 23:39:01曾敏敏〞
可惡的行為~劈腿
對於"劈腿"
不外乎就是有2個(男性友人與女性友人)
這就是所謂的"劈腿"
結了婚了就叫"外遇"
最可惡的就是那種!被抓包還死不承認~
打爛他的嘴!!
畢竟被騙的滋味實在很不好受...
輕者:時間久了忘記就算了
重者:一生難忘!不敢再交男朋友(女朋友)把愛看成毒不敢接近
當一個人
做出了劈腿這個動作
整個就是讓人看不起
為什麼要做這種會傷害人很深很深的事呢??
當你發覺你不愛她時
難道就不能誠實說出口嗎!!
不管發生什麼事!不管再一起幾年!
不愛了就是要說!絕對不能做出劈腿這種事!
哪怕分手的理由是愛上別人
隨便都比劈腿好!!
聽過很多劈腿的故事
總是讓人氣憤
想想
今天你誠實的說不愛了然後再答應下一個你喜愛的人
在別人耳裡聽見的就是你愛上了別人所以跟某某分手
但你不說卻愛嘗試劈腿的滋味
在別人耳裡
就會聽到許多不堪入目的話語
但能怪誰呢
自作孽嘛...
真想不到那些人是用什麼心態跟那男人(女人)再一起
明知道他還有另一方
卻在暗地享受偷吃的滋味
難道你不知道什麼叫做良知嗎??
這種行為跟地底下的老鼠一樣
人看人討厭 人看人打
鄙視*
尤其是你這個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