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5 23:39:01曾敏敏〞

可惡的行為~劈腿

對於"劈腿"

不外乎就是有2個(男性友人與女性友人)

這就是所謂的"劈腿"

結了婚了就叫"外遇"

最可惡的就是那種!被抓包還死不承認~

打爛他的嘴!!

畢竟被騙的滋味實在很不好受...

輕者:時間久了忘記就算了

重者:一生難忘!不敢再交男朋友(女朋友)把愛看成毒不敢接近

 

當一個人

做出了劈腿這個動作

整個就是讓人看不起

為什麼要做這種會傷害人很深很深的事呢??

 

當你發覺你不愛她時

難道就不能誠實說出口嗎!!

不管發生什麼事!不管再一起幾年!

不愛了就是要說!絕對不能做出劈腿這種事!

哪怕分手的理由是愛上別人

隨便都比劈腿好!!

 

聽過很多劈腿的故事

總是讓人氣憤

想想

今天你誠實的說不愛了然後再答應下一個你喜愛的人

在別人耳裡聽見的就是你愛上了別人所以跟某某分手

但你不說卻愛嘗試劈腿的滋味

在別人耳裡

就會聽到許多不堪入目的話語

但能怪誰呢

自作孽嘛...

 

真想不到那些人是用什麼心態跟那男人(女人)再一起

明知道他還有另一方

卻在暗地享受偷吃的滋味

難道你不知道什麼叫做良知嗎??

這種行為跟地底下的老鼠一樣

人看人討厭  人看人打

鄙視*

 

尤其是你這個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