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6 02:04:27娃娃

Perfect Day

我很喜歡粉紅色。
有人覺得粉紅色過於不成熟、幼稚、童話、長不大。
也有人覺得粉紅色象徵芭比、吃喜酒、新娘…等。
以上有此種描述者會覺得過了一定年齡使用粉紅色是一種可恥,
其實,怎麼會呢?

我覺得粉紅色很有活力、很開朗、亦剛亦柔!
這是個很好的顏色。

法律系很難見到穿著粉紅系裝扮的人出現。
一般的認知,法律是遠離激情與熱情的。
沒錯。。亞里斯多德給了我們很好的觀念。
但是,我想打破一下這個觀念,把粉紅色穿好又把書唸得棒!
這樣應該沒有人說不可以吧?

我不否認想做這種事之前必須要遭受別人眼光的洗禮而得自得其然。
彷彿他人奇異的眼光看在你眼裡不過是一種大驚小怪。

絲巾、高跟鞋、柔性服飾、香水,這幾樣不普遍存在於這個圈子。
這個圈子裡有著的元素是:深色(黑、灰尤佳)、平底鞋、套裝、公事包(學生用背包)。

深色套裝代表專業形象、穩重幹練。可以突顯出乾淨俐落,說話不拖泥帶水的高精準度。
平底鞋方便行走於各事務所、檢察署、法院間。如果是學生的話就是圖書館與教室報告間。
公事包一定要夠大才裝得下訴訟當事人的相關文件,通常我們使用的公事包大多造型類似裝NB的黑色包包。所以不管穿什麼大多提著至少A4大小的方形包包,且以樸素材質(皮面)為佳。如果是學生的話背包是最方便的,因為總有裝不完的教科書,尤其是那本每堂課必到的法典就夠你受的了。

在美國,法學院學生普遍被要求要著『正式衣著』上課。正式衣著當然是指女生著套裝,男生著襯衫、西裝褲。更嚴格要求的甚至要求男生應著西裝外套全副武裝。這一切,當然都是法學氣質養成的一部分,從服裝上習慣嚴肅是必備妝容。

在台灣,普遍沒有這樣的要求,所以台灣的法學院學生可以穿著牛仔褲輕鬆赴課。
經常在法學院門口就可以看見法學院學生背著個大背包,套條牛仔褲,手抱一本法典匆匆離去。其實他們可能正要去趕課或者趕補習班。這起源於台灣法學教育的畸型,蓋金字塔卻不打底座。(說來話長,非本文重點。在此不論述)

我記得有一次我穿了套粉色洋裝去上課,那堂課的老師以為我是商學院學生去旁聽,一直到後來才知道原來我本來就是法律系學生。我不禁懷疑,粉紅色洋裝,something wrong?

常常走在路上或者去買東西都會遇到有人問我「妳是讀外文的嗎?」「妳是音樂系學生?」由於這種次數的頻率實在太高,以至於到最後我都會有點錯亂我是不是真的是主修鋼琴還是什麼的。

考上研究所那年我到補習班申請半額課程,一到櫃檯小姐就問「外文研究所報到?」那天我穿了條粉鵝黃迷你裙,把成績單遞給那位小姐,她尷尬的笑說「出乎意料」。。語氣當中似乎在說她無意冒犯。

我曾經和超過五位的老師討論過:究竟法學院應該的裝扮什麼才叫正常?儘管並沒有人訂出什麼禁止規定。但是這是個感覺得到的問題,也就是說『大部分』就代表一個指標,剩下的不是有問題就是異數。最早和我討論這個問題的教授現在已到台大執教鞭了,他曾跟我說:「如果妳不想屈服於現狀,那就把成績弄好。如此便可堵住別人的嘴和眼光,說不定還可以改變風氣。」

我記住了,收起散漫的心。
決定從憲法開始下手(因為我大一憲法期中考59分)
果然,k書就會出現法律系特有的超濃黑眼圈,但黑眼圈換來了期末成績98分。
(全班超過80分的只有4個,最高的就是我)
當然,成績滿意了,我就該去正視忽略一陣子的衣著了,因為這才是我最喜愛的部分,我沒忘記不能本末倒置。不斷在讀書與外貌間取得一個盡量最佳的平衡,因為如果我自己太醜,連法典我都不想翻。。換言之,我沒辦法看自己醜醜的在唸書。
我要成績,也要漂亮。。。

我喜歡買包包、鞋子、衣服,看時尚雜誌、重視保養、修養心靈、身材。
我不希望被冠上一個法學院學生頭銜後就應該理所當然的被認為是個不修邊幅的書呆子。
事實上,法學院學生才不全然是書呆子呢。。想想很多優秀的領導人都是出身法律的,他們所作出的策略或帶領的團隊都不是謀略的表現嗎?人們覺得讀法律是一種嚴肅、無趣、死板。。等純粹是刻板印象。

法律人也是可以既打大法盃又穿高跟鞋的。
所以每逢我取得好成績,我會犒賞自己去購物、修指甲、變換髮型。
和一般女孩沒有兩樣。。熱愛百貨與美麗。
我認為能夠自信、漂亮的秀出優秀成績單是非常完美的。

在研究所,曾經有令一位女同學嘗試想要以專業(短髮)、俐落(套裝—褲裝)、幹練(素著一張臉)來證明粉紅甜心出現在法學院是一件既可笑又可恥的天大笑話,充其量也不過是男生夢想中偶爾談談沒營養話題的那種女孩而已。

自從那天上課起,她不斷指明要和我打擂台,所有大小報告都要和我一較長短,針鋒相對,無所不用其極的希望我在同學教授面前能盡出洋相。甚至,寫黑函給法學院長建議大家都應該要著正式服裝來上課以代表對法學院的一種尊重。除此外也試著攏落大家和她看法一致。

我只能說這樣真的很幼稚,何況還是律師呢。為什麼不把心放在報告功課上面呢?所以她就以一名之差敗給了我。。成為第三名。

我不是不喜歡套裝,也許我覺得這種服裝有時候是無聊了點。
不過這種服裝也有好用的時候,它代表一種身分或者提升了被他人看待的程度,使人不容易親近、冒犯。所以我通常會在出庭、參加會議、或者去赴想追求我但我不喜歡卻又不得不去的男生約會時讓它派上用場。因為這樣看起來比較威嚴也老成許多。這也是武裝方法中最簡單的一種。

其實我打領帶也蠻好看的,只是我通常只有在開會需要時才打上它。(這真的就是代表對會議的重視度)


有一本書叫做『服裝語言』。裡面分析很多不同服裝透露出的密碼涵義。我覺得很有趣。還有一本書是專門介紹鞋子的歷史和語言的,同樣是分析不同的鞋子代表什麼。你會相信嗎?不過就是鞋子少了後面那條鞋帶怎麼意義差那麼多?不過的確是這樣,而且還是有論據的!

從服裝是可以透露出一些內心想法的。在法學院開設犯罪心理學這門課程的同時,我很想強烈建議應該也開設一堂服裝心理學這門課,相信這對於透析人性會有很大幫助。

法律遠離激情,但是如果沒有熱情如何成就法律?
進行法律思維時強調冷靜、不為情所困。所以一些五顏六色、千奇百怪的觀念就應被屏除。。但我卻認為不見得如此。為什麼要覺得穿綁帶鞋露趾涼鞋上法庭是一件不恰當的事?如果照樣能把事實查得水落石出、有助於思考、判斷案情,那麼梳個公主頭又有何不可呢?


刻板印象造成一種行規?

我曾經聽過朋友說醫生大概除了看病什麼都不會吧?腦子裡除了一堆藥名大概沒別的了吧?
這真是大錯特錯。我認識的醫生朋友們可都是不少領域的精英長才呢!並非如傳統人眼光中除了針筒、聽診器與手術刀的白面書生喔。有的熱衷數學遠遠超過醫學、有的擅長樂器演奏、有的文筆極好根本就是才子一個、有的談到旅遊簡直就是高級玩家、甚至有的拿起鍋鏟燒的一手好菜呢!當他們不穿那件醫師袍的時候,你對他們侃侃而談、如數家珍的經驗分享不得不欽佩,誰會想到他們的職業竟是印象中文弱的行醫者呢?

所以我一直覺得不要放棄自己想要的那個樣子,如果作那個樣子會讓比較自在。。
如果為了遷就別人的眼光或者為了達到符合別人所謂好的標準,這是既辛苦又不快樂的。
除非,你自己願意向別人的標準妥協。而這一切也只有你自己允許了才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