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2-07 13:56:53寶寶/薇裙/火嫂

誰喜歡吃芒果核?

前天,我們買了蓮霧,因為很貴,我只買了五顆就將近要100元,只是孩子們喜歡,偶爾吃個一次當解饞吧。晚飯後,我在廚房切好了水果,老公剛好走進來,我示意他先拿一顆,我倆老實不客氣的就在廚房吃了起來,他說:「這樣子搞得好像在做什麼壞事!」我心想:「等一下就知道我的苦心。」等我把孩子們的份量端出去的時候,馬上聽到了老大高分貝的歡呼:「耶!蓮霧耶。」接著是高分貝的抱怨:「為什麼這麼少?太少了啦!」雖然我不想預設立場,不過這真的在我意料之中。我說:「買五顆一人一顆,大家都一樣多!」老大老二乖乖的吃完了自己那一顆,我再把阿庭吃不完的分成四份,真是徹底做到誰也不吃虧。

不知道何時開始,我們家兩隻對喜歡的東西,開始表現強烈的佔有慾,有一回買了兩大包零食,一個人手上攢一包吃得津津有味,竟是連一塊也不願意分給老爸老媽,老爸還因此教訓了她們一頓,因為那兩包到最後都剩下很多吃不完。現在老三也開始有點這種傾向,除了有樣學樣,真沒別的解釋。我不喜歡囤積食物,家裡買的通常份量都剛好,可是有的時候辛苦準備的東西,常常連自己都沒嘗到,也沒有人問過我一聲。

我想起小的時候,我們都愛吃芒果,每次媽媽把芒果切得漂漂亮亮的一口份量後,我們三個小孩與老爸總是理所當然的搶得不亦樂乎,然後媽媽就獨自一人啃芒果核,有一次我跟她說,先跟我們一起吃,最後大家再把芒果核分一分,老媽竟然不肯:「我最愛吃芒果核了,你們都不要跟我搶!」從以前到之後,我家的芒果核都是老媽在吃。

一直到我自己當了媽,每天在廚房忙進忙出,幫小傢伙打點吃的喝的,才慢慢體會到,正常人都愛吃芒果肉,大塊汁多又沒絲,只有願意犧牲,要大家吃得愉快的母親,才會說自己喜歡吃芒果核。而我竟然會傻傻的相信她三十年。

母親的情操令我此生都感動,可是我卻一再告訴自己,我不想等三十年,我不想冒這個險,甚至可能冒著四十年、五十年後才被瞭解的風險,更壞的狀況是一輩子都讓子女認為,那些犧牲奉獻其實是老媽自己喜歡。身為母親,對子女的愛當然是無條件的,甘願花費十年或二十年青春歲月照顧陪伴他們,這些青春時光他們永遠無法回報。

可是一些有條件的事,我也要他們清清楚楚的知道,在他們還小的時候,我可以吃芒果核,可以將喜歡的零食留給他們,可以忍耐他們的自私自大以及無禮,可以原諒他們無心的破壞,我之所以能忍受這些事,是出自於愛。有一天他們懂事了,我希望他們能秉著對父母的愛,做個善解人意,富有同情心與同理心的人。讓孩子知道我也是人,也有權利追求自己喜歡的事,而這些事不需要為了他們特意隱瞞或改變。

現在的人都不再相信「養兒防老」這幾個字了,大家想的都是多存一點老本,老了靠自己比較實在,話是沒錯,可是即使能做到「不需要」,並不表示心裡「不期望」。有別於孝順給人的刻板印象,教出懂得體貼父母的兒女也是一件很重要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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