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6 19:53:11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公開表揚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昨(26)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311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69人。市警局局長陳子敬表示,表彰員警優良的為民服務事蹟,代表意義深遠,盼全體員警能夠見賢思齊,加強為民服務工作,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一、  麻豆分局麻豆派出所巡佐鄭志鴻、警員林宏春,於1031124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麻豆區農會光復分部有1名婦人欲提領大筆現金,疑遭詐騙,經到場了解,李姓婦人係於麻豆新樓醫院求診時,遭2名女子搭訕至新營區找假神醫看診,聲稱鹿茸藥酒能根治舊疾並開價新臺幣268千元。嗣經鄭等2員詳細說明後,李婦方得知遭詐騙並配合警方偵辦,循線逮捕擔任車手之彭女到案。鄭等2員處事機警,成功防制詐騙案件,保障民眾財產安全,深獲民眾讚許。

二、  麻豆分局埤頭派出所所長楊嵩璟、警員楊俊霖,於1031128日擔服防制交通事故勤務,巡經麻豆區17618.9公里處,發現1名老婦逆向行走於快車道上,楊等2員隨即上前關心,發現其語焉不詳,疑似失智,為免發生危險,遂搭載老婦沿路住戶訪查身分,然均無所獲,嗣經耐心詢問,老婦回憶起其住在總爺,楊等2員即轉往總爺里里長處並確認該婦人身分後,順利護送其平安返家,深獲家屬感激。

三、  善化分局善化派出所所長謝憶文,於1031113日逮捕任姓通緝犯,並解送至臺南地檢署到案,任民因未繳納罰金而遭地檢署留置,15歲兒子於夜間到派出所向謝員哭訴求助,經了解任民擔任貨運行司機,獨自扶養兒子,生活清苦,於7月間酒後駕車,違反公共危險罪遭送辦,因無力支付罰金,且未依通知前往地檢署報到,始遭通緝。謝員當場妥善安撫其子情緒,並自掏腰包新臺幣1萬元讓任民繳納罰金而得以釋回。謝員為善不欲人知,善行義舉深獲家屬感激。

四、  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巡佐黃國龍、警員程士昌,於103114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轄內第一銀行有1名婦人欲提領新臺幣30萬元,疑遭詐騙,黃等2員到場耐心溝通得知,張婦係收到法院通知證件遭冒用,須匯款至指定帳戶。再經黃等2員詳細說明後,張婦方得知遭詐騙並配合警方偵辦,將前往取款之陳姓嫌犯逮捕偵辦。黃等2員處事機警,成功防制詐騙案件,保障民眾財產安全,深獲民眾肯定讚許。

五、  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警員吳孟宇於警政署知識聯網得知,新北市仁安醫院於1031013日有1名身分不明男子病逝,亟欲找尋家屬協助其安葬,遂透過本案安置機關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採集該男指紋送往刑事警察局比對,查出其身分為李姓韓國華僑,經戶役政資料查詢得知李男尚有胞兄、胞姐在臺,惟均已過世,所幸吳員鍥而不捨,終於輾轉聯繫上李男姊夫,並會同新北市社會局處理李男後事,深獲家屬感激。

六、  第一分局德高派出所警員尹吉定,於103117日擔服備勤勤務,見李姓民眾手持利刃至分局大門前割腕自殘,血濺當場,尹員見狀隨即上前阻止,並請所內3名同仁負責錄影蒐證、代叫救護車及救治止血等,以及持續安撫李民情緒,李民經送醫後無大礙,深受民眾肯定與讚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