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3 21:28:14蔡永源
第四分局於12月24日執行「署頒取締酒後駕車」勤務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聖誕節假期將屆,鑑於國人慶祝節氣宴飲活動盛行,為防制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傷,頒訂12月24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冀提高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應強化酒後駕車取締作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
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特別呼籲駕駛人配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醉不上道」及 「指定駕駛」等觀念作法,珍惜生命,以維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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