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4 21:01:25蔡永源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美容工作室消費起歹念 區域聯防8小時內偵破強盜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寶滿台北報導】陳姓男子於101年7月4日凌晨0時許,至臺北市大同區被害人所開設之個人美容工作室消費,結束後佯稱未帶現金,向被害人表示車上應有現金,要求被害人陪同取款,惟至犯嫌所駕駛之自小客車後搜尋未果,陳嫌又佯稱請被害人與他一同前往渠家中拿錢,事後再駕車送被害人返家。
由於陳嫌非第一次消費,且兩次消費均無異樣,故被害人同意陪同前往,豈知一步步落入虎口,詎料陳嫌駕車行經雙溪街時無預警停車,竟取出預藏於座位底下之西瓜刀,喝令被害人交出身上現金及貴重物品,致使被害人無法抗拒而交出自身皮包,並趁陳嫌翻找渠皮包中物品時,旋即開啟車門逃離現場撥打110報案。
本分局接獲通報後隨即派員趕赴現場,經了解案情後立即調閱案發現場周邊監視器,清查出陳嫌所駕駛之自小客車車號,即時啟動區域聯防攔截圍捕機制,通報鄰近各分局協助攔截圍捕。
法網恢恢,北投分局長安派出所於當日上午9時許,於大業路、泉源路口攔查陳嫌及作案車輛,全案依強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