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3 23:53:15發明家

省保費》雇主善用舉證 可降健保費 !!!

【經濟日報╱記者 陳芝艷】
全民健保中,保費最貴的應該屬第一類被保險人中的雇主了。若採用最高的投保薪資計算,中小企業主和其眷屬每人每個月的健保費高達5,992元,最便宜也要1,201元,不過如果中小企業主知道如何依法舉證,就有機會降低自己的健保費。

健保法第22條規定,雇主和自營作業者,以其營利所得為投保金額。如果雇主每月的「營利所得」為5萬元,不論其它包括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等為多少,都以營利所得5萬元換算為投保薪資5萬600元為投保薪資。

此外,健保施行細則第41條中規定,僱用勞工五人以上的事業負責人和僱用四人以下的事業負責人,可自行舉證降低投保金額。

不過經舉證後,前者適用投保薪資,不得低於勞保投保薪資最高一級4萬3,900元,或其事業單位勞工投保薪資;後者不得低於公民營事業、機構受僱者平均投保月薪,目前為2萬6,400元,也不得低於事業單位勞工投保薪資。

中小企業老闆想要降低健保費,依法舉證營利所得是關鍵所在。營利所得若根據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是指公司股東所獲分配的股利總額、合作社社員所獲分配的盈餘總額、合夥組織營利事業合夥人每年度應分配的盈餘總額等。

舉例說,老王是中小企業老闆,如果公司營業收入為1億元,營業支出為9,000萬元,公司稅前盈餘為1,000萬元,扣掉營利事業所得稅25%後為751萬元,如果老王在公司的持股比率為4%,全年的營利事業所得即751萬元乘上4%為30萬餘元,再除12個月,每個月約2.5萬元。

如果老王公司的員工人數在五人以上,他最低可以主張將每月的投保金額降為4萬3,900元,每個月繳1,997元的保費;如果公司的員工人數在四人以下,他就可以主張把投保金額降到,每月繳的保費。

【2007/07/03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