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9 16:59:32惠惠

吳琮璠論財務報告的法律責任

金管會目前以開放態度面對各方意見,其中吳琮璠委員任職台灣大會計系教授,其深厚會計學背景,針對國內證交法、會計師法、會計準則公報專長,更是搭起業界與主管機關的橋樑,他常說,只要業界有意見,需要發聲,一定盡可能到場聆聽意見,吸收各界聲音,才能讓金管會施政更合乎民情,政策更完善。

日前金管會委員吳琮璠至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演講,演講主題為「財務報告的法律責任」針對證交法新增條文及修改條文,以及我國以國際間會計準則、財務報告的不同作比較,並宣導金管會目前施政措施做並期勉我國會計師及公司經理人對國內交易市場的須具願景及誠信。
財務資訊是否可靠及允當表達,不只是國內外投資者關心問題,資訊流通是否公平,也為國際共同問題,例如國外資訊宣布重大資訊影響投資人股東權益,要求同步重大訊息宣佈。
此外,企業財務資訊透明化,例如金控的財務報表,金控公司財務報告編制準則已經重大翻修,未來金控公司的合併報表將視為主體,此超越公司法,為完全與國際接軌之作法。
財務報告監理違反及訴訟情形
台灣財務報表起訴情形,目前調查局偵辦中與正在起訴中,掏空資產與內線交易很多。
「投保中心」受理一審判決確定的案件,「民事」因財務報表不實或公開說明書不實統計有5件,投保中心受理一審判定有罪「刑事」為24件。
會計師88年至今,證交法37條處份會計師數據,警告或停止辦理業務,停業兩年6人,一年7人,目前懲戒委員會對個案件皆秉持儘快處理原則,若有爭議也讓會計師有答辯機會,此外,各種行政程序,例如公文回覆等都縮減時間。
強調會計師的事務所內部管理非常重要,以免資料走漏造成內線交易,公司內部財務長也非常重要,中間若有消息露出,將造成內線交易的問題,此為刑事責任,因此,提醒財務長在獲知重大消息,儘快宣布,不要將資訊停留太久,否則都可能造成內線交易問題。
財務報告法律責任
財務報告範圍:四張財務報表、附註、附表、重要科目明細表及重要揭露事項。金管會聽取各地意見後,同意將「年報」與「財務報告」內容重疊處區分清楚,年報為公司編制責任,財務報告才為會計師出具之意見,避免資訊重複,也能避免加重會計師責任。
與財務報告相關新修訂內部控制處理準則,針對「財務報告」部分提出,內部控制之目的,在於促進健全經營、並合理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因此,財務報告出問題通常內部控制也出現問題。
財務報告之重編,美國與本國有所不同,美國SEC(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定不論大小公司,三年內一定被復審一次,越大公司越有可能復審,甚至每年復審一次,而且為實質審查,因此,美國有很多資料庫及工具支援審查,美國每年發動Command Letter,發動權在美國SEC,要求企業主動回覆。我國發動權通常在交易所或櫃買中心,復審後若認為會計處理有錯誤,影響的損益金額超過一定金額,將要求重編。若會計師出具意見為無保留意見以外的意見,除特殊情況外,也會要求重編。若公司不執行重編,依行政處份有可能全額交割、股票買賣交易方式做調整等。
美國財務報告重編的主要原因,租賃問題、稅務問題、重分類、收益認列、漏列、收入重分類、企業併購、費用認列、衍生性金融商品認列等問題。今年34號公報實施,會計師應格外注意。我國重編案件不多,因本國必須影響達一定損益以上才需財報重編,但目前重編案件每年上揚,可見主管機關對重編財務報告越趨重視。
財務報告重編責任為何,在美國若涉有重大舞弊將違反刑事及民事責任,若單純編制錯誤,責任相對輕。美國沙氏法案304要求,若重編嚴重違反證管法令,可要求CEO與CFO的報酬償還給公司,所謂報酬非薪資所得,而是所有從發行公司拿到的紅利及其他報酬。此外,公司發生重編代表內控有重大疏失,公司必須深入檢討。我國若有重大舞弊,管理階層將涉及刑事及民事責任,此外,發生重編,我國參考沙氏法案精神首度將內控是否涉有疏失列入考量。
法律責任
證交法已三讀通過只待總統公佈,財報重編為公司行政責任,必須限期更正,重編後必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須說明理由並指出差異處。證交法14條新規定,要求申明書必須董事長、經理人、會計主管簽名蓋章,申明書申明內容為申明財務報告無虛偽隱匿,若公司不出具申明書,最高可罰240萬元,此為行政責任,金管會即可要求的罰則。
未來將簡化條文,希望條文適當卻不繁雜,減輕企業不必要負擔。
去年,針對亞洲所以公司公司治理評等,我國超越韓國,超越最主要原因為「有效執法」之評價高,但「會計準則」評價較低,主因在於分紅配股等,不過,未來員工分紅可能回歸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規範,無論如何,我國會計原則都將逐漸與國際接軌。
未來,勉勵各位加入VIP (Vision、InCredit、Peace),Vision代表必須擁有願景,即使身為會計師或CFO或CEO,皆須對下一代負責,此外,誠信不論是會計師或公司皆應奉為準則,只要做到願景、誠信即可達到Peace和平。
金管會委員吳琮璠
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
Anderson Graduate School of Management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企管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系會計組學士
經歷:
台灣大學會計系教授
美國佛羅里達大學
Fisher School of Accounting助理教授
美國夏威夷大學會計學院客座教授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顧問
電腦稽核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