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01 18:07:03阿財
我該踏過草皮嗎?
夜晚,我走在校園內,眼前有一片草地,基於時間或是其他的效益原則考量,我應該直接走過踏上草地,才是我最大利益該有的選擇,但順著水泥地的設計,卻暗示著我應該繞過這片草地,給予它不受侵害的生長空間,我該如何做選擇呢?
這樣的問題,一直在我寫論文的剩餘時間出現,有關生命價值的問題,也一直困擾著我,到底一株草或是一隻螞蟻有沒有值得我們停下腳步來為她們作道德考量?若說沒有的話,似乎陷入了一種人類中心主義的自我主觀立場:我們可以決定哪些有價值、哪些沒有嗎?這樣主觀的立場是眾多環境倫理學者所不願支持的,他們也許會說,生命會感受到痛苦,我們不應該施於痛苦於無辜的生命;或者會說,整個生態就是一個善,我們無權破壞它,任何一個小東西,不管有無感受能力,都有其系統上的價值。
選擇怎麼過活,就是選擇成為怎樣的人!
我是怎樣的人呢?難道選擇不傷害一株草的人,才配稱為一個有道德的人嗎?根據德行倫理的主張,沒錯,我們應該遵循著這樣的德目,就像誠實、正義,尊重大自然,也是一種值得我們遵循的德行,但我不禁要問:為何?
德行倫理主張:「一個有道德的人,並不是緊﹝僅﹞守著某些道德教條,而是具有善的動機傾向,因為如果一個人具有這些傾向,表現在行為上就會是道德的行為。」
說到傾向,似乎是一個含糊的辭彙,也立刻讓人聯想到Leopold的主張「假如一件事是傾向於保持生物社群的完整性(integrity)、穩定性(stability)以及美(beauty),它便是對的。當它傾向於另一邊則是錯的。」他也是使用傾向這樣的辭彙,是否暗示著這樣的原則或主張,是一種德行呢?雖然他沒機會說清楚,不過,後來的學者是將其大地倫理的原則列入了一種可能的德行環境倫理。
但對於要解決實際生活當中所遇到的倫理議題的我來說,將大地倫理的原則看成一種德目或是德行,有沒有幫我進行倫理思考呢?我該踏過草皮嗎?答案還是一樣模擬兩可,說我們不應該說謊、當個誠實的人,我們都願意接受,畢竟,對我們的直覺或是某種經驗來說,誠實是一個不需要論證即可以接受的德行,但尊重大自然呢?或是保持環境的整全性、穩定性及美呢?不需要論證嗎?真的有一種德行可以告訴我們說:尊重大自然就是一個有德性的人,反之則否嗎?
「德行倫理學所要探討的主題是:如何培養德行卓越的人,也就是說如何使人成就聖賢人格,因為具有這種人格的人,不但其行動會完全基於良善的動機,而且也可以作為他人效法的對象,譬如中國的孔子、孟子,西方的蘇格拉底、耶穌基督,印度的釋迦牟尼、甘地等,都是德行倫理學所要追求的人格典範。」以同樣的標準來看在過去的歷史中,對於尊重大自然有典範作用的人物,如史懷哲、梭羅、卡森,當然還有Leopold,這些人似乎可以當做我們的典範人物,他們對於大自然有其獨到的見解,也都崇尚大自然的美,在沒有其他的考量之下,我們都可以接受其對於大自然的尊重。
但是,再度回到先前的問題,尊重大自然的理由是為何?主張人要誠實,是因為誠實是一種良善的行為,那尊重大自然呢?也是一種良善的行為?誠實有互動的對象,因為它需要聽者,誠實才有價值。而尊重大自然呢?當然對象是大自然,那我們為何要尊重大自然?也是因為他本身就有價值嗎?對於主張生命中心的學者來說,每個生命都有其固有價值,都值得我們給予尊重;而對於主張生態中心的學者來說,這個答案當然也是對的,因為生態本身的穩定性、整全性及美就是一內在價值,尊重大自然,就是尊重這樣的價值。
好了,那我該踏過那片草地嗎?不管基於何種環境倫理的主張,答案都是不行的。那捏死一隻爬在我身上的螞蟻呢?嗯....還是不行!那使用石化產品呢?不行!我們不該如此消費無法回收的自然資源,應該過著不違反自然規則的生活,這時,我不禁要問:這種德行對於我們有何影響?誠實可以讓我們生活過得更有意義或是更好,但是尊重大自然呢?是讓我們從此過得良善的生活嗎?還是只是製造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一個效益主義者來說,該不該踏過草皮?這樣的問題是簡單而容易解決的,那就是:盡量不要,但若是基於效益原則來看需要踏過草皮的,那就踏吧!畢竟草皮沒有感知能力,我們並不用為其作利益考量,只要將此事件所產生的影響作一個通盤的考量,若是結果是良善的,那就去做,結果是不好的,那就不要做。
但這樣的立場似乎有點膚淺,而且有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的立場,才會造成目前環境問題,因為我們都忽略了我們與環境之間的不可分割的關係,身為一個有理性的人,似乎應該聽聽這些忠告。Leopold給我們最大的貢獻就在於,他指出了我們失去了與環境之間的應有連結,這樣的連結應該存在於所有考量之上,也就是在進行所有效益考量之前,還有一個我們應該建立的原則。
R.M. Hare認為,「我們在進行倫理考量時,可分為直覺層次與批判層次,在批判層次中的思考方式和道德判準就是效益主義式的。」在此,我們可以將大地倫理原則視為一種在直覺層次上的原則,在我們進行可能的效益原則的批判思考之前應有的直覺原則,也就是將環境的穩定、整全及美看做我們應該要先給予尊重的考量,除非有其他效益考量進入我們的倫理思考,不然,大地倫理就是我們在直覺層次上所應有的倫理原則。
在此,並不是說大地倫理是一種效益主義的主張,反而是將大地倫理的主張與效益主義整合在一起,發現兩者並無衝突的地方,這是在理論層面上的發現,也是實踐層面上的突破,因為,將大地倫理原則視為直覺層次上的簡易原則,有助於解決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他提醒著所以存在地球上的人們,我們應該將環境問題放置於所有行為之前的直覺上,除非有其他高於此原則的考量,我們應該要遵守此簡易原則。
這樣的問題,一直在我寫論文的剩餘時間出現,有關生命價值的問題,也一直困擾著我,到底一株草或是一隻螞蟻有沒有值得我們停下腳步來為她們作道德考量?若說沒有的話,似乎陷入了一種人類中心主義的自我主觀立場:我們可以決定哪些有價值、哪些沒有嗎?這樣主觀的立場是眾多環境倫理學者所不願支持的,他們也許會說,生命會感受到痛苦,我們不應該施於痛苦於無辜的生命;或者會說,整個生態就是一個善,我們無權破壞它,任何一個小東西,不管有無感受能力,都有其系統上的價值。
選擇怎麼過活,就是選擇成為怎樣的人!
我是怎樣的人呢?難道選擇不傷害一株草的人,才配稱為一個有道德的人嗎?根據德行倫理的主張,沒錯,我們應該遵循著這樣的德目,就像誠實、正義,尊重大自然,也是一種值得我們遵循的德行,但我不禁要問:為何?
德行倫理主張:「一個有道德的人,並不是緊﹝僅﹞守著某些道德教條,而是具有善的動機傾向,因為如果一個人具有這些傾向,表現在行為上就會是道德的行為。」
說到傾向,似乎是一個含糊的辭彙,也立刻讓人聯想到Leopold的主張「假如一件事是傾向於保持生物社群的完整性(integrity)、穩定性(stability)以及美(beauty),它便是對的。當它傾向於另一邊則是錯的。」他也是使用傾向這樣的辭彙,是否暗示著這樣的原則或主張,是一種德行呢?雖然他沒機會說清楚,不過,後來的學者是將其大地倫理的原則列入了一種可能的德行環境倫理。
但對於要解決實際生活當中所遇到的倫理議題的我來說,將大地倫理的原則看成一種德目或是德行,有沒有幫我進行倫理思考呢?我該踏過草皮嗎?答案還是一樣模擬兩可,說我們不應該說謊、當個誠實的人,我們都願意接受,畢竟,對我們的直覺或是某種經驗來說,誠實是一個不需要論證即可以接受的德行,但尊重大自然呢?或是保持環境的整全性、穩定性及美呢?不需要論證嗎?真的有一種德行可以告訴我們說:尊重大自然就是一個有德性的人,反之則否嗎?
「德行倫理學所要探討的主題是:如何培養德行卓越的人,也就是說如何使人成就聖賢人格,因為具有這種人格的人,不但其行動會完全基於良善的動機,而且也可以作為他人效法的對象,譬如中國的孔子、孟子,西方的蘇格拉底、耶穌基督,印度的釋迦牟尼、甘地等,都是德行倫理學所要追求的人格典範。」以同樣的標準來看在過去的歷史中,對於尊重大自然有典範作用的人物,如史懷哲、梭羅、卡森,當然還有Leopold,這些人似乎可以當做我們的典範人物,他們對於大自然有其獨到的見解,也都崇尚大自然的美,在沒有其他的考量之下,我們都可以接受其對於大自然的尊重。
但是,再度回到先前的問題,尊重大自然的理由是為何?主張人要誠實,是因為誠實是一種良善的行為,那尊重大自然呢?也是一種良善的行為?誠實有互動的對象,因為它需要聽者,誠實才有價值。而尊重大自然呢?當然對象是大自然,那我們為何要尊重大自然?也是因為他本身就有價值嗎?對於主張生命中心的學者來說,每個生命都有其固有價值,都值得我們給予尊重;而對於主張生態中心的學者來說,這個答案當然也是對的,因為生態本身的穩定性、整全性及美就是一內在價值,尊重大自然,就是尊重這樣的價值。
好了,那我該踏過那片草地嗎?不管基於何種環境倫理的主張,答案都是不行的。那捏死一隻爬在我身上的螞蟻呢?嗯....還是不行!那使用石化產品呢?不行!我們不該如此消費無法回收的自然資源,應該過著不違反自然規則的生活,這時,我不禁要問:這種德行對於我們有何影響?誠實可以讓我們生活過得更有意義或是更好,但是尊重大自然呢?是讓我們從此過得良善的生活嗎?還是只是製造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一個效益主義者來說,該不該踏過草皮?這樣的問題是簡單而容易解決的,那就是:盡量不要,但若是基於效益原則來看需要踏過草皮的,那就踏吧!畢竟草皮沒有感知能力,我們並不用為其作利益考量,只要將此事件所產生的影響作一個通盤的考量,若是結果是良善的,那就去做,結果是不好的,那就不要做。
但這樣的立場似乎有點膚淺,而且有可能就是因為這樣的立場,才會造成目前環境問題,因為我們都忽略了我們與環境之間的不可分割的關係,身為一個有理性的人,似乎應該聽聽這些忠告。Leopold給我們最大的貢獻就在於,他指出了我們失去了與環境之間的應有連結,這樣的連結應該存在於所有考量之上,也就是在進行所有效益考量之前,還有一個我們應該建立的原則。
R.M. Hare認為,「我們在進行倫理考量時,可分為直覺層次與批判層次,在批判層次中的思考方式和道德判準就是效益主義式的。」在此,我們可以將大地倫理原則視為一種在直覺層次上的原則,在我們進行可能的效益原則的批判思考之前應有的直覺原則,也就是將環境的穩定、整全及美看做我們應該要先給予尊重的考量,除非有其他效益考量進入我們的倫理思考,不然,大地倫理就是我們在直覺層次上所應有的倫理原則。
在此,並不是說大地倫理是一種效益主義的主張,反而是將大地倫理的主張與效益主義整合在一起,發現兩者並無衝突的地方,這是在理論層面上的發現,也是實踐層面上的突破,因為,將大地倫理原則視為直覺層次上的簡易原則,有助於解決全球性的環境問題,他提醒著所以存在地球上的人們,我們應該將環境問題放置於所有行為之前的直覺上,除非有其他高於此原則的考量,我們應該要遵守此簡易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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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ect lips
2007-04-02 11:31:33
有的時候我也會想這個問題
因為小時候老師教我們不要踐踏草皮
可是有人在公園躺在草皮上談情說愛
有人在草皮上野餐
有人在草皮上玩飛盤
.......不是說不能踐踏草皮嗎?
是否踩草皮
我會看狀況
如果旁邊沒人而我又趕時間的話
我就會
但絕大部分我不會
穿裙子涼鞋的時候不會做這種事
因為皮膚會過敏....又很怕遇到紅火蟻
更重要的
怕別人的眼光注視
感覺自己很沒「生活與倫理」
這個問題跟「該開越野休旅車上山」有點像
有時我覺得為什麼那些賣車的廣告
都要把車開到溪邊、開到山上
車子到了越險惡的環境照開不誤
用來凸顯他們的車性能好
我討厭這樣的廣告
也不會買那種車
那明明就是破壞生態
鼓勵大家買車後去破壞自然
生命中本來就存在著兩難法,就看當事者是用怎麼樣的智慧去開解與扭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