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0 01:30:19阿財

該用哪一種倫理來看全球暖化?

如何看待全球暖化問題?或者應該要問說:該以何種倫理觀來看待這個問題?

是否需要一個全新的態度,如孔漢思所說的「世界倫理」(Global Ethic),看起來似乎有道理的,畢竟,全球化問題的顯現,也是這幾年來,隨著工業化的普及,經濟的快速開展,才引起我們的注意的,所以,修正原有的倫理觀,而形成一個新的倫理觀,是合理的。

但如同我前文所說的,現有的所有倫理觀原本就應該具備有普遍性才對,這個普遍性絕對是及於全世界、全球的,所以,當我們認定需要一個不同於舊有倫理觀來看待世界時,不就代表著我們舊有的倫理觀是不適用的,但是真的不適用嗎?是否我們應該若根據新的科學資料,重新再來檢討一次,看看舊有的倫理觀,如效益主義、義務論、德行倫理等等,是否依然可以順利解決問題,若是可以,那說舊有的不行,需要新的,這只是我們對於無法切實實行倫理主張的藉口。

Singer雖然有提到舊有的世界觀是錯誤的,如空氣、水等自然資源是無限索取的,這是個即需修正的世界觀,因為我們繼續污染環境,我們的地球會因此而損壞,自然資源會離我們遠去,但他並沒有直接推論出,舊有的倫理觀是無效的,以效益主義的觀點來看這個議題時,雖然沒有提出解決之道,但是若是回到「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來看全球暖化,當然很順利的可以得出,原本的Singer的平等利益考量,也就是說對每個人(person)來說,只要他有感知能力,是時間中的存在者,他應該受到尊重說有獲得生存的基本權利,而空氣是提供他的生存必需物,所以,任何人都無權利剝奪他生存的必需物之理由。

以康德的定然律令來看,「你只應當只依那種格準,即由之你能同時意願它成為一普遍法則這樣的格準,而行動。」這個律令當然可以解決全球暖化這個問題,難道我們會認同自己來破壞環境嗎?尤其當這個破壞行為真的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力量時,定然律令一定會告訴我們:不行!這是不倫理的行為,就跟自殺一樣,我們無法允許這樣終極破壞的行為,排放廢氣,破壞空氣結構,一樣是自毀的行為,這樣的行為,當然不能成為普遍法則這樣的格準,因此,以義務論來看,全球暖化就義務論來看,當然可以站得住腳的。

這樣還需要新的世界觀嗎?好像不用了,那以哪一種倫理觀為主才好呢?我個人認為Singer的偏好倫理學是個不錯的選擇,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