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1 09:28:58解影
第八章 嘆息之牆:從小惠事件談起--第一節
第八章 嘆息之牆:從小惠事件談起
一所學校,假如對四週的社會和環境毫無影響作用的話,這所大學便將失去她存在的價值了。要記住大學的門不要開向象牙之塔,而是直接開向社會
---東海工作營創辦人 亨德博士
以往我們將東海的孤立歸罪於地理因素,然而事實證明,我們的閉鎖是來自於心靈方面,環顧四周,就有很多直得我們就近服務的地方,譬如對我們校園周圍的鄰居們的生活,我們了解了多少?
--《東風》41期
不論是從事件發生的原因、場合、過程來看,「小惠事件」都和自「新宗教中心事件」以降的校園空間運動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很難被歸類在那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中。「小惠事件」似乎是東海校園空間運動歷史中的意外,甚至根本就是例外!!
然而正是這個難以被歸類的事件,鼓舞了自「科技大樓事件」受挫後,暫時沈寂的校園空間運動,間接促成了後來「118事件」的發生。而促成事件發生的社會結構性因素,也和千禧年之後的「2003年東海保衛戰」、「東大路拓寬事件」遙相呼應。環視九0年代中期後,許多讚嘆、歌頌、保衛東海校園美景的論述,「小惠事件」的重要性,或許就在於它顯露了這所全國最美麗的大學,不為神聖之光 所照耀的月之暗面。
第一節 女人來了,烏龍滾開---小惠事件
1997年4月間,東海大學學生小惠(化名)在東海別墅住處,遭歹徒闖入房內進行性侵害未遂。調查及訴訟進行至1998年3月,被害人赫然發現警局竟沒有留下案發當日任何的報案記錄,懷疑警方有吃案之嫌疑,而當日歹徒留下的重要證物(眼鏡、衣物等)也因警方疏失而遺失。甚至包括DNA比對記錄呈送過程都有瑕疵。導致現場雖有目擊證人,受害者小惠卻仍陷入極為不利之情勢,甚至被反指為誣告。
這樁警方的「烏龍事件」發生後,人間工作坊、台灣文化研究社、女研社等社團決定串連為受害人小惠爭取權益,立即於校內張貼海報,向媒體發佈消息,譴責負責管理東別地區治安的犁份派出所警員的失職。並將發起「女人來了,烏龍滾開」遊行,要求警方負起責任,並改善性侵害事件報案的處理過程。
人間工作坊、女性研究社、台灣文化研究社、濁水溪社、客家文化研究社、學生議會議長洪萱芳、社會系系學會會長蘇聖峰等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支持支持受害者勇敢站出來澄清案情的,並要求:
一、 警方應向該名受害同學道歉,並改善蒐證、偵察之程序,不再以輕忽草率態度處理學生之報案。
二、 警方應研擬性侵害案件的處理過程,確保受害人之權益。
三、 為證明警察終止性侵害事件之決心,警方應定期公佈報案件數及破案比例,並接受公開監督。
四、 校方應負起監督警方破案之責任,要求警方定期會報,並成立性侵害事件處理小組,協助受害者處理相關報案、應訊及對外發言之事項。
消息披露後,東海校方亦十分重視此事,除組成「專案小組」處理此事外,並表示盡全力支持受害學生在法律和各方面的支援,並研究改進未來有關性侵害防治的處理和作法。而對學生的抗議行動,認為事關正義及同學安全,學生此項作為,學校必然予以支持與協助(東行,民87.3.4)。
3月5日上午10點半,在東海女研社等社團的號召下,東海大學學生約200餘人,於校內T大樓(綜合教學大樓)廣場集合。遊行隊伍於上午11時出發,抗議學生手持鈴鐺,高呼口號:「警察擺烏龍,學生滿肚火」、「警察要辦案,不要吃案」、「小紅帽當家作主,大野狼滾出別墅」等,並高唱改編過的諷刺歌曲。在穿越相思林,走出東海大學後門之後,在放著約翰藍儂的「Power to the people」歌聲的吉普車 前導下,沿新興路、遊園路到達坪頂村的犁份派出所,表達對警方的「烏龍」造成性侵害受害人的二度傷害的憤慨。
學生來到犁份派出所廣場後,首先高呼口號,演出行動劇,諷刺警方草率的辦案方式。在行動劇演完後並提出四項公約,學生要求警方簽署公約,並為遺失證物道歉:
一、 確保證物及報案紀錄遺失之烏龍事件不再發生。
二、 改善蒐證及偵查程序。
三、 研擬性侵害案件的處理程序。
四、 定期公布報案件數及破案比率等。
隨後學生推派代表進入派出所。所長鄭清忠表示,此案發生時尚未到任,但願為掉了證物致歉。負責處理此案的副主管陳作豪則到外面向學生說明,強調會改進偵查技巧,並在學生提出的公約書海報上簽名。最後東海學生在高呼支持警察維護治安、感謝警察的辛勞後離去(中央/中時/聯合,中部地方版,1998.3.6)。
3月5日下午,「小惠案」一審辯論庭終結,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紀嫌涉嫌人以30萬元交保。東海大學校方及參與聲援小惠行動的學生社團,在校內舉行記者會。王亢沛校長對紀嫌獲交保表示疑惑與不認同,校方非常遺憾,已決定正式聘請律師為受害學生爭取權益,同時要求警方對小惠提供保護。學生社團代表則要求警方對失職員警予以處分。
負責偵辦的台中縣警察局,在對此次「烏龍事件」進行內部專題研究報告後指出,警方處理確有疏失,並已議處相關人員。日後對於刑事偵查人員將加強訓練,利用科學方法偵辦刑案,避免因證人指證錯誤,冤枉他人,縱容嫌犯繼續犯案(中時,1998.3.16)。
3月16日,小惠遭性侵害未遂案宣判前夕,東海女研社、人間工作坊、台灣文化研究社、濁水溪社 等社團,於晚間9時30分在T大樓廣場發起「聲援小惠,同來守夜」活動。除東海學生外,另有靜宜大學浪淘沙社、中興大學黑森林工作室及兩校女研社的學生參與守夜活動,靜宜大學學生議會並於當天中午在校內發起「聲援小惠,拒絕性侵害」連署簽名活動。東海大學校方除學務長及課外組、教官室人員到場表示關切外,並提供50人份的宵夜,讓學生在寒夜補充體力,也表示學校的支持。至於受害學生小惠則隱身在人群中。與大家一起守夜,表達爭取安全無虞環境的心聲(1998.3.17,中時/聯合/自由)。
3月17日,台中地方法院宣判,紀姓嫌犯以性侵害未遂求刑。
3月18日,王學務長於行政會議上報告:
1.紀案於3月17日宣判,工作小組將在討論之後決定後續各項必要措施。
2.本校人間工作坊、台灣文化研究社、女研社、濁水溪社等社團於3月16日晚9時在T大樓發起「聲援小惠,同來守夜」活動,過程理性平和,期間代表學校準備夜點慰勉參與學生,總教官、葉主任教官、生輔組陶組長、課外傅組長等師長均到場深表關切,活動至翌晨三時圓滿結束(東行,民87.3.18)
「小惠事件」發生後,東海校方外格外重視東別地區的學生安全問題,除和地方行至、警政機關舉行多次座談會外,並在4月16日舉辦「中區大專院校處理性侵害事件工作研習會」,藉以整合中部地區資源與人力,研議有效之實務作法,以建構處理網絡,提供學生必要之協助。
「小惠事件」是台灣學運繼1994年「文大美術系事件」之後,另一起校園內的大規模遊行抗議活動,也是東海在1990年「相思林事件」後再次的學生遊行抗議事件。巧合的是,3月5日「女人來了,烏龍滾開」遊行結束後次日,北部輔仁大學也在跨校性組織「四校例會」的協助下,聯合北部數個學校學生社團在校內發起「反高學費」遊行。
一所學校,假如對四週的社會和環境毫無影響作用的話,這所大學便將失去她存在的價值了。要記住大學的門不要開向象牙之塔,而是直接開向社會
---東海工作營創辦人 亨德博士
以往我們將東海的孤立歸罪於地理因素,然而事實證明,我們的閉鎖是來自於心靈方面,環顧四周,就有很多直得我們就近服務的地方,譬如對我們校園周圍的鄰居們的生活,我們了解了多少?
--《東風》41期
不論是從事件發生的原因、場合、過程來看,「小惠事件」都和自「新宗教中心事件」以降的校園空間運動有很大的差異,因此很難被歸類在那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中。「小惠事件」似乎是東海校園空間運動歷史中的意外,甚至根本就是例外!!
然而正是這個難以被歸類的事件,鼓舞了自「科技大樓事件」受挫後,暫時沈寂的校園空間運動,間接促成了後來「118事件」的發生。而促成事件發生的社會結構性因素,也和千禧年之後的「2003年東海保衛戰」、「東大路拓寬事件」遙相呼應。環視九0年代中期後,許多讚嘆、歌頌、保衛東海校園美景的論述,「小惠事件」的重要性,或許就在於它顯露了這所全國最美麗的大學,不為神聖之光 所照耀的月之暗面。
第一節 女人來了,烏龍滾開---小惠事件
1997年4月間,東海大學學生小惠(化名)在東海別墅住處,遭歹徒闖入房內進行性侵害未遂。調查及訴訟進行至1998年3月,被害人赫然發現警局竟沒有留下案發當日任何的報案記錄,懷疑警方有吃案之嫌疑,而當日歹徒留下的重要證物(眼鏡、衣物等)也因警方疏失而遺失。甚至包括DNA比對記錄呈送過程都有瑕疵。導致現場雖有目擊證人,受害者小惠卻仍陷入極為不利之情勢,甚至被反指為誣告。
這樁警方的「烏龍事件」發生後,人間工作坊、台灣文化研究社、女研社等社團決定串連為受害人小惠爭取權益,立即於校內張貼海報,向媒體發佈消息,譴責負責管理東別地區治安的犁份派出所警員的失職。並將發起「女人來了,烏龍滾開」遊行,要求警方負起責任,並改善性侵害事件報案的處理過程。
人間工作坊、女性研究社、台灣文化研究社、濁水溪社、客家文化研究社、學生議會議長洪萱芳、社會系系學會會長蘇聖峰等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支持支持受害者勇敢站出來澄清案情的,並要求:
一、 警方應向該名受害同學道歉,並改善蒐證、偵察之程序,不再以輕忽草率態度處理學生之報案。
二、 警方應研擬性侵害案件的處理過程,確保受害人之權益。
三、 為證明警察終止性侵害事件之決心,警方應定期公佈報案件數及破案比例,並接受公開監督。
四、 校方應負起監督警方破案之責任,要求警方定期會報,並成立性侵害事件處理小組,協助受害者處理相關報案、應訊及對外發言之事項。
消息披露後,東海校方亦十分重視此事,除組成「專案小組」處理此事外,並表示盡全力支持受害學生在法律和各方面的支援,並研究改進未來有關性侵害防治的處理和作法。而對學生的抗議行動,認為事關正義及同學安全,學生此項作為,學校必然予以支持與協助(東行,民87.3.4)。
3月5日上午10點半,在東海女研社等社團的號召下,東海大學學生約200餘人,於校內T大樓(綜合教學大樓)廣場集合。遊行隊伍於上午11時出發,抗議學生手持鈴鐺,高呼口號:「警察擺烏龍,學生滿肚火」、「警察要辦案,不要吃案」、「小紅帽當家作主,大野狼滾出別墅」等,並高唱改編過的諷刺歌曲。在穿越相思林,走出東海大學後門之後,在放著約翰藍儂的「Power to the people」歌聲的吉普車 前導下,沿新興路、遊園路到達坪頂村的犁份派出所,表達對警方的「烏龍」造成性侵害受害人的二度傷害的憤慨。
學生來到犁份派出所廣場後,首先高呼口號,演出行動劇,諷刺警方草率的辦案方式。在行動劇演完後並提出四項公約,學生要求警方簽署公約,並為遺失證物道歉:
一、 確保證物及報案紀錄遺失之烏龍事件不再發生。
二、 改善蒐證及偵查程序。
三、 研擬性侵害案件的處理程序。
四、 定期公布報案件數及破案比率等。
隨後學生推派代表進入派出所。所長鄭清忠表示,此案發生時尚未到任,但願為掉了證物致歉。負責處理此案的副主管陳作豪則到外面向學生說明,強調會改進偵查技巧,並在學生提出的公約書海報上簽名。最後東海學生在高呼支持警察維護治安、感謝警察的辛勞後離去(中央/中時/聯合,中部地方版,1998.3.6)。
3月5日下午,「小惠案」一審辯論庭終結,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紀嫌涉嫌人以30萬元交保。東海大學校方及參與聲援小惠行動的學生社團,在校內舉行記者會。王亢沛校長對紀嫌獲交保表示疑惑與不認同,校方非常遺憾,已決定正式聘請律師為受害學生爭取權益,同時要求警方對小惠提供保護。學生社團代表則要求警方對失職員警予以處分。
負責偵辦的台中縣警察局,在對此次「烏龍事件」進行內部專題研究報告後指出,警方處理確有疏失,並已議處相關人員。日後對於刑事偵查人員將加強訓練,利用科學方法偵辦刑案,避免因證人指證錯誤,冤枉他人,縱容嫌犯繼續犯案(中時,1998.3.16)。
3月16日,小惠遭性侵害未遂案宣判前夕,東海女研社、人間工作坊、台灣文化研究社、濁水溪社 等社團,於晚間9時30分在T大樓廣場發起「聲援小惠,同來守夜」活動。除東海學生外,另有靜宜大學浪淘沙社、中興大學黑森林工作室及兩校女研社的學生參與守夜活動,靜宜大學學生議會並於當天中午在校內發起「聲援小惠,拒絕性侵害」連署簽名活動。東海大學校方除學務長及課外組、教官室人員到場表示關切外,並提供50人份的宵夜,讓學生在寒夜補充體力,也表示學校的支持。至於受害學生小惠則隱身在人群中。與大家一起守夜,表達爭取安全無虞環境的心聲(1998.3.17,中時/聯合/自由)。
3月17日,台中地方法院宣判,紀姓嫌犯以性侵害未遂求刑。
3月18日,王學務長於行政會議上報告:
1.紀案於3月17日宣判,工作小組將在討論之後決定後續各項必要措施。
2.本校人間工作坊、台灣文化研究社、女研社、濁水溪社等社團於3月16日晚9時在T大樓發起「聲援小惠,同來守夜」活動,過程理性平和,期間代表學校準備夜點慰勉參與學生,總教官、葉主任教官、生輔組陶組長、課外傅組長等師長均到場深表關切,活動至翌晨三時圓滿結束(東行,民87.3.18)
「小惠事件」發生後,東海校方外格外重視東別地區的學生安全問題,除和地方行至、警政機關舉行多次座談會外,並在4月16日舉辦「中區大專院校處理性侵害事件工作研習會」,藉以整合中部地區資源與人力,研議有效之實務作法,以建構處理網絡,提供學生必要之協助。
「小惠事件」是台灣學運繼1994年「文大美術系事件」之後,另一起校園內的大規模遊行抗議活動,也是東海在1990年「相思林事件」後再次的學生遊行抗議事件。巧合的是,3月5日「女人來了,烏龍滾開」遊行結束後次日,北部輔仁大學也在跨校性組織「四校例會」的協助下,聯合北部數個學校學生社團在校內發起「反高學費」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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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最近的治安問題,又爆發了一波新聞,目前看不出有什麼運動引爆點的可能性。
不過生促勁報要做相關報導,我想小惠事件可以是讓撰稿小組,更有歷史感的教材,引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