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6 10:32:18解影

第五章第三節--學生外宿社區問題

學生外宿社區問題

如前所述由於東海外宿學生增多,鄰近的「東海別墅」(東海學生多半稱之為「東別」,以下簡稱東別)逐漸成為學生校外的住宿區與生活消費區。同時在1987年間原在台中市內的靜宜大學遷校至沙鹿現址,以及鄰近的弘光護校改制、增收學生,兩校部分學生也選擇東別做為住宿地區,使得這地區的住宿人口大量增加。

但是在缺乏妥善規劃和適當管理的情況下,東別的生活品質日益下降,居民、商家、學生之間也產生摩擦。1987年6月中旬,由於遠東街、國際街地區居民對於少數東大學生的「不當行徑」表示不滿,遂以「東大學生十大罪狀」為名張貼海報及投書媒體表示抗議,引起媒體一連串的報導。接著有學生在東別通往東海校內的旋轉門出口,張貼海報抗議校外住宿問題,使得潛藏已久的東海學生校外住宿問題展開了序幕。

向來關心東海校園事務的東風社,於事件發生後,立即在《東風》58期製作了「學生外宿社區問題」專輯。這期專輯訪問了生促會會長、張貼海報抗議的同學以及東別的住戶和商家,並有美術系同學以「紀實攝影」的方式,紀錄東別的生活樣貌,對學生校外住宿地區的環境問題,作了多角度的分析。

由這期專輯可以知道,當時生促會曾多次和建築系詹耀文老師及訓導長商談,計畫成立「校外地區學生自治委員會」,而後因為人數、經費、組織等方面的問題而取消。另一方面東海訓導長也邀請東海校內都市計畫中心主任吳介英以及社會工作研究所李增祿教授,於1987年11月間擬出兩份計畫案,後由學校以「台中縣政府東海大學示範社區建教合作計畫草案」為名向台中縣政府爭取經費補助,以聯合縣政府各局處以及龍井鄉公所等共商解決東別問題。也有學生提出針對東別地區的環境問題,成立像「消基會」那樣的組織。

1988年2月29日,東海大學行政會議通過,在東別成立「東海大學新東社區學生活動中心」,並在訓導長召集相關人員研擬相關辦法後,於3月19日上午11時,舉行「新東社區學生服務中心」開幕茶會,開始正式運作。之前東海行政會議並通過李曾祿教授、楊健臣主任、學生活動中心總幹事李若蘭、生促會會長黃郁雯擔任新成立的「龍井鄉新東示範社區發展理事會」的理事(東行,民77.3.14)。

但除了環境問題之外,和東海學生更切身相關的則是東別的房租問題。1989年10月,由於東別房租價格上漲,東海學生會邀及相關人士及東別房東代表,舉行「別墅房東協調會」研商房租上漲問題。

在1990年5月,由於東別房租上漲幅度過大,許多大二以上東海學生決定登記校內學生宿舍居住。以致在5月19日、20日晚間,有數千名東海學生為爭取一千二百個床位,在男女生指導室前徹夜排隊。人間工作坊於刊物《人間札記》中批評:這種一席難求的情形,直可與一些國家的民生食品短缺相互比擬!!

文中認為整體東海校內外生活品質的低落,和學校近年盲目的增加學生人數,卻未做出妥善的校園規劃計畫以因應人數的激增,又無力對抗土地資本對東別環境的破壞有關:

由於學生人數的激增,資本的急劇介入,始作俑者的校方並沒有以其所擁有的資源介入社區的規劃,而反應在政治的權力結構上,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由於學生沒有落籍,沒有選票,故沒有基本的壓力對抗整個政治實體--台中縣政府,相反的,財團、別墅的地主房東與商業資本擁有者,雖然只是佔少數,但是卻竄奪了整個社區意志…新東社區學生服務中心和守望相助巡邏隊只是成為無實權的花瓶…質言之,學生在整個校外的組織是沒有實力基礎的。(陳政亮,1990:3)

對於東別房租上漲問題,梅可望校長表示將支持學生抵制別墅房價狂飆的運動,必要時將在牧場置貨櫃做為代用宿舍,與惡房東長期抗爭到底,並聯合靜宜、弘光兩校共同行動。不過大度山社成員劉坤鱧以研聯會主席身份在行政會議上發言表示,為維護學生權益,增加長期抗爭的籌碼,除了增加居住單位的供給外,應該還要推動「落籍運動」:

從大一開始由班為建制,發動同學遷戶口到學校及別墅,並聯合靜宜、弘光共同行動,以我們目前的實力,將在八十二年的縣市議員選舉中,分別在台中縣、市各拿下兩席議員,如此將有力量直接改善學生在外居住的環境品,並確保東海大學的權益、強化學生與學校間、人與土地的感情(東行,民79.5.14)

隨後由於6月中旬發生「相思林事件」,緊接著是「綜合大樓事件」、「第三次相思林事件」,關於相思林的議題成為連續五年校內學生運動的焦點。「落籍運動」的構想遂為人所遺忘,沒有人對其內涵與實踐的可能做進一步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