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1 15:48:07蔡蟳

有關信用卡付款的客訴

【信用卡付款的客訴】『刷卡後要求解約』的案例。

 

1.顧客來到店內對上回刷卡的費用要求解約解約的理由是她的先生突然被解雇了原本穩定的收入突然出現問題無法一下子付出這麼多的錢當與顧客商量刷卡也可以分期付款後,她才心情放鬆地接受了。

 

2.展示會上來了一對母女女兒看上一只漂亮的戒指。可女兒的信用卡留有餘款未清,改用母親的刷了購買的貨款。可過了沒多久,母親來連絡問說能否將這筆交易的付款人改回女兒?與發卡公司確認的結果,該名女兒信用卡的餘款依然尚未清償,無法認可!

 

3.主顧客的先生來電話提到:「上次在貴店鋪買首飾的內人前幾天去世了,刷卡購買的那件首飾想要退回。」購買首飾的那位客人是位高齡婦女,記得說要買給女兒還是孫女的,怎麼…結果從話筒裡則又聽到:「就是因為她老人家年紀很大了,都叫他不要亂買這,亂買那…」

 

4.以刷卡方式購買了3件首飾,結果對其中一件給來了投訴當送回來後仔細一看根本那是後來才出現的碰撞痕跡怎能稱作不良品來解除那整筆的交易呢?結果還讓發卡公司說本店是以「催眠銷售」進行不當的交易!

 

按不同的狀況,解決的方法對處的方法也所不同

 

解決之要領

原因:銷售高價商品時,以信用卡來做付款的方式目前極為普遍因此解除契約的投訴自然也多了起來解除的理由像是對商品的不滿、無法一下子付出那麼多錢想改成分期付款…等等許多之原因。

 

對應:按不同的狀況,解決的方法、對處的方法也所不同。

以信用卡刷卡購買後此項債權即已轉移到發卡公司。本來的交涉對象該是發卡公司,可是問題出在商品的情況下,發卡公司卻希望店鋪直接與客人做交涉因而有關商品的客訴自然得由店鋪來與客人解決當解決不了時最後就只有解除此項交易了。

正常交易當出現無法付款此理由情況時,一般都認為站在同一立場的發卡公司應該幫忙交涉,可是發卡公司自身也擔負著風險!因此,總之都希望是由店鋪出面解決,其餘的才是發卡公司該要思考的工作。

 

對策:信用卡契約應要記載的內容,理應毫無漏失。尤其「但書」的條款多如牛毛,想要從它身上討到便宜難上加難!

以往「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尚且不少問題發生,再來有「言不信者,行內不果」的信用卡,接著又是「線上下單,線下成交」電子支付,如此多的交易行為被衍生出來了。而原本不信任的買賣雙方,能夠通過第三方的擔保來完成交易,結果呢?白紙黑字的「你敢付,我敢賠」總不免有「我敢賣,你不賠」的情況發生!

因此,店家唯一要做的事情即管理好顧客的客人資料,不得將個資情報任意給洩漏出去。

再來,是把這些個交易的客訴情況成為學習的自家教案,擴大營業,降低損失,才不會跟不上潮流,也不會讓浪潮淹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