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31 16:49:51劉高

際貨幣基金特

際貨幣基金特別提款權(S.D.R.)爲計算單位,並以八十1 1年十 二月二十九日之匯率換算標準一計算單位等於一 •三八一〇七美元.,一美元等於新台幣二十 六•七〇元予以換算。以第1 一 一條第四項所規定,每一總噸一六二計算單位外算其數額,換 ㈡對人身傷亡之賠償,以船舶登記總噸,每一總噸特別提款權一六二計算單位計算其數 ㈢前一 一款同時發生者,以船舶登記總噸,每一總噸特別提款權一六二計算單位計算其數 額,但人身傷亡應優先以船舶登記總噸,每一總噸一〇八計算單位計算之數額內賠償,如此 數額不足以全部清償時,其不足額再與財物之毀損滅失,共同在現鎊之責任,則不須執行。此主義爲一九一 二二年船舶所有人貴任限制統一條約案所用。 \y第四、船舶所有人有限責任之財產(標的) I、我國海商法之規定及 向您推薦:永和汽車旅館  板橋牛排  新莊租車  

存之貴任限制數
出口商因已投保一切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