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大師證道歌>第一段歌偈:幻化空身 即法身
幻化空身即法身:
作個比喻:
「電」與「電器(日光灯)」,電喻空,日光灯喻色,日光灯+電=光,空不異色,色不異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幻化空身+法身=真如自性起作用。
法身、報身、應化身,自性三身佛,三而一(由用入體),一而三(由體發用)。
法身之體性
法身不是色法,也不是物質,沒有形象,也不會有形體或形狀,也是不可眼見的。
法身的體性是本來清淨的,也沒有任何世間覺受感應的,意即沒有意識及前五識的六塵覺受。
法身是常,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是本來清淨的但含藏七轉識染污種子。是無形無相,肉眼不可見。因依事顯理故慧眼能見,能得以親證。
《宗鏡錄》卷40:「事能顯理。用能彰體。如見波生。知有水體。」
故「幻化空身」即法身。如波浪與海水,見波浪則知海,海水遇風則起波浪。
幻化空身是「色身」,四大假和合。
所謂色身:指有形質之身,即肉身。反之,無形者稱為法身,或智身。乃是佛教一種述語,在一般人叫做身體,它是攬父精母血及四大種的地水火風所構成,而具有鼻目嘴等五官及兩手兩腳之四肢,圓顱方頂,有形有質之一個人的軀殼,謂之色身。 一切飲食起居動作等叫做「生活」,所謂既有這個色身,當然要依賴飲食等各方面來維持生活,才能夠生存於世間,這叫做色身生活。
「四大本空,五蘊(身心)非有」,這是佛陀成道後,對宇宙世間諸法萬象的說明。
法身是三身之一,指佛所證驗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個法界
(法身)的字根由,以及(身)所組成。可以理解為「法界真如之身」、「真實身」,即大乘《大般涅槃經》所說的「常」身(常、樂、我、淨)。而藏文,直譯也是「真身」。
在《阿毗達摩》之中,已經提出法身的概念。阿毗達摩認為,釋迦牟尼在八相成道後,進入無餘涅槃。但是佛滅後,只是佛陀的生身消失,他所領悟的法並沒有消失,法存在即佛陀存在,因此佛以法為身,稱之為法身。
在大乘佛教中,進一步發揮,提出三身的概念。
如來藏學派中,以如來藏作為佛的法身,法身與心識概念合一。
「身」依六識五陰(五蘊)而有,六識五陰不離法身(色空不異,色→幻化空身,空性→即法身),修行者藉假色身行如來德行(借假修真),如前言曰:「君不見」,當知!虛靈不滅俱足道的實性,雖是如此,卻不能以眼根所見,何以故?實相本無一物。
然而道之實性卻能藉相現象,因此,天地萬物皆是道的演化,演化萬相生機皆不離道,「道」能長養萬物,自然能長養天地生靈,因此,宇宙的核心由道主宰,吾人色身亦不離道,雖言「道」,亦不可道「道」,何故?
可道非「道」故,故以「法身」曰自性真如之妙,真修行者若欲自見本性,且由自身見如來,亦因如此,切莫離開自身向外求作佛,當知!五蘊化作五氣,六根即圓通無礙,一性圓明依不離此色身。
觀自在菩薩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舍」是幻化空身,「利子」是法身
色不異空 空不異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識 亦復如是
幻化空身即法身:
幻化空身→是言一切有為法
有為法是指會隨因緣變化而出現、變化及消失的法,故也叫緣起法。與無為法共同構成一切法的兩大分類。
有為法指的是由五蘊形成的法。有為法的特徵是──有為相,在說一切有部是具備生、住、異、滅四相,在南傳上座部是生、住、滅三相,換言之,一切有為法具備無常這個共相,從生起、住立至衰敗、壞滅,故言幻化空身。
一切有部將有為法又分成色、心、心所與不相應行四者。
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