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9 17:43:12渴望飛翔的翔

虧大了

話說今天下午,我拿了大姐的身份證準備去遠傳門市辦新手機,沒想到門市小姐竟然跟我說我姐的門號已經續過約了,所以她建議我再買個新門號,可是我就是因為不想換門號才要續約的說。經過他仔細的分析後,我還是不為所動,拜託~想唬人就真的找錯人嘍!也許小錢我不怎麼在意,可是對於這種一次就要七、八千的,我可是很精打細算的。

門市小姐告訴我說,現在辦新門號買GX-31只要7090元,然後她再送我折價卷500元,所以是6590元。然後前三個月用精采899,所以是6590+899*3=9287元,她直說很划算。於是我在心裡盤算用我的號碼續約的話是,8790元+600元=9390元,加600元是什麼碗糕金的,會扣後面的電話費。雖然她說899元可以往內打400分鐘再送200元的簡訊費,超值得的。但我還是覺得後者方案比較對,因為這樣等於我只花8790元買手機而以,600元只不過是往後的電話費先繳罷了。可是她的方案卻是往後的三個月要付899元,只有笨蛋才會給她騙。也不是說笨蛋啦!如果是那種一個月電話費要上千元,當然是值得。偏偏我一個月191元還覺得多哩!根本就打沒那麼多…(我不喜歡講手機=.=)

最後我告訴她我再考慮好了,其實是要回家跟我爸拿身份證跟印章,去把我用的號碼換成我的名字再續約。想騙我再辦隻門號還早得很哩!妳的道行還不夠啦,小姐!

後來在鞋店跟姐姐她們碰面後,還去另一家鞋店看鞋,結果老爸買了一雙1720元的鞋子,媽咪買了2個護膝980元,一共是2700元。我姐竟然叫我買單,還說她們已經幫老爸他們出旅行的費用了,所以這筆錢要算在我帳上,真是夠了!一整個就是虧,不但沒買到手機,還要花2700元買東西給他們,我買手機都沒叫媽咪贊助了…唉,跟大姐出門果然沒好事,我明明就很窮,只是偶爾買個Levis而以,就說我很有錢。連同學們也這樣說我,我真的很省啊!為什麼大家看到我就說我最愛敗家買名牌…真是夠了~"~

最近我們班的名字很流行變成形容詞或名詞代表某個意思,像我的名字就代表Levis,別的同學有的是喇叭嘴、弱智、宅男之類的,看一看好像我的還比較好厚?所以我該偷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