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1 12:00:27謝小姐

請問:取得權利移轉證明書,房屋仍為他人無權占有,拍定人如何請求遷讓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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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來源: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拍定人自取得權利移轉證明書起,已為法拍屋之所有權人,如房屋仍為他人無權占有時,此時拍定人可以依《民法》第767條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及《民法》第179條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提起民事遷讓房屋訴訟,訴請無權占有人將系爭房屋騰空返還予拍定人,並得請求無權占有人給付不當享有相當租金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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