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2 08:05:33ATARU

控告就算扼殺創作自由?!

看到歌手黃立成被立委控告的事情,多數人都希望政府可以站在比較寬容的態度來看待這方面的事情,我倒是覺得,把這種事情就放回到法律身上,最簡單!

今天立委覺得自己有被侮辱毀謗,透過法律途徑去控告,其實這是很正確而且值得鼓勵的作法!對於審判的結果,我們不需要預設立場,因為這就從蒐集的事證裡面去說話就好,除非你本身有明顯的證據可以證明法官的判決是錯誤的,要不然我們為甚麼要阻止一個人去行使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呢?!

我不認為立委去控告,就代表對於創作的扼殺或者是阻止!你自己要怎樣創作當然是你的權利,如果損及任何人的權利,他透過法律來解決,這一點都沒有錯!如果對方一笑置之,那是他個人願意放棄,旁人憑什麼要他放棄自己不願意放棄的權利呢?!

所以,告的去告、創作的繼續創作!反正,坐牢的人又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