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8 16:46:01艾兒

離職的藝術


2005/3/18Belle
在幾家公司來來去去,發現有些老闆對於員工離職的這檔事,處理的方式之離譜不可思議到了極點。

最誇張的是在一開始就要求員工簽定合約,需在離職前幾天提出申請,但是卻又自相矛盾的只在前一天通知,甚至於當天就叫員工馬上走人。更有甚者,要求大家得在週五走,以省下六日的薪水。

由於知道自己又遇上了這樣的老闆,我刻意星期四提出離職,期待星期六奔向自由。與董事長談完之後,他只說了:「好,就這樣。」便起身離開。那天主管不在辦公室,他本來想留我到月底,於是我寫了一封信告知董事長與我達成協商,我星期六會再來半天完成交接,副本寄給董事長與人事。豈知,這樣的一封信震怒了老闆,他請人事回我這樣的一封信:

「董事長並沒有與你達成協議,董事長是批准你的請求。既然如此,你做到星期五中午就可以。」

我的天啊。只是因為兩個字就不近人情的叫我隔天就走,而且是十一點半人事就站在我的位子上請我關電腦走出大門。這種感覺就好像被掃地出門,主管們沒有歡送沒有談話,我終於離開了人間地獄。

我的那些被老闆這樣對待的朋友,之後無不破口大罵公司沒有人性。這些企業主為了省下一點銀子,而忘了地球是圓的這個道理。過去是手下的人,未來可能會變成他們的頂頭上司。而這樣不合理的公司,多半一年到頭都在缺人。這些離職的員工,運用著口碑行銷的力量,成了企業最大的致命傷。

買賣不成情義在。聰明睿智的老闆們請三思。